2023年财政收支月报(第十一期)
财 政 收 支 月 报
第十一期
嘉峪关市财政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十一月份以来,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扎实有序推进财政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三保”等各类刚性支出需求,预算执行相对稳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截止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790万元,占年预算的99.1%,同比增长1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0386万元,占年预算的97.8%,同比增长22.6%;非税收入完成42404万元,占年预算的104.5%,同比增长1.8%。
分部门情况:税务局完成174226万元,占年预算的96.5%,同比增长20.6%;财政局完成28564万元,占年预算的118.5%,同比增长2.2%。
分级次情况: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49219万元,占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44.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0085万元,占年预算的103.3%,同比增长25.3%。地区性财政收入完成427913万元,占年预算的100.4 %,同比增长21.3%。
分行业看:工业税收增速减缓,服务业税收恢复较好。1-11月,全市工业税收同比增长11.8%,增收1.66亿元。其中:电力热力燃气生产供应业税收高速增长,同比增长136.8%,增收2.17亿元;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钢)税收下降57.6%,减收4亿元。服务业税收同比增长50.3%,增收6.32亿元。其中: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和文化娱乐业等行业税收高速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19.8%、59.7%、2445.5%、152.7%、85.9%、146.6%和120.1%。
分税种看:增值税拉动作用显著,消费税高速增长。1-11月,征收的14个主要税种中,10个税种增长,4个税种下降,增长面有所扩大。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同比增长53.3%,增收7.08亿元;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同比分别下降11.7%、38%。两个中央税种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同比分别增长274.4%和37.4%。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等9个地方税种实现增长,同比增长16.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截止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3957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3%,同比增长5.4%。
分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709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5.9%,同比下降12.1%;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0856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8%,同比下降8.6%;教育支出完成6081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2.2%,同比下降1.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7731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9.8%,同比增长11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8217元,占变动预算的90%,同比下降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8271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9.2%,同比增长95.3%;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5137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1%,同比增长12.6%;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530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8.7%,同比下降13.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38629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3.7%,同比下降6.9%;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923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7.8%,同比增长19.9%;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40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1.7%,同比增长35.4%;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5740万元,占变动预算90.8%,同比增长84.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798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5.5%,同比增长394.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7806万元,占变动预算87.5%,同比增长69.4%;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5433万元,占变动预算99%,同比增长6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1931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7.2%,同比增长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488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3.7%,同比增长96.8%。其他支出完成421万元,占变动预算的54.5%,同比增长378.4%。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046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8.1%,同比下降56.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截止11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6451万元,占年预算的109.3%,同比下降28.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253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6.6%,同比下降20.1%。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截至11月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94万元,占年预算的63.4%,同比下降21.1%;支出完成1367万元,占年预算的45.3%,同比增长1.6%。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9211.3万元,占年预算的87.5%,同比增长11.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75790.3万元,占年预算的94.5%,同比增长23.6%。(剔除省级统筹的收入133069.4万元、支出129098.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6141.9万元,支出246692.2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小幅增长,收入形势略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02790万元,占年预算的99.1%,同比增长17.6%,比上年同期增收30362万元,主要是2022年留抵退税额度较大。但受我市税源结构单一,以及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等政策的持续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后劲不足,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较弱,税收收入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非税收入小幅增长。非税收入完成42404万元,占年预算的104.5%,同比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23年1-11月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一次性缴入金额1370万元,该资金为西气东输管道建设占用林地收取的补偿款。非税收入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整体进展拉动作用有限。
三是重点税源酒钢公司收入下降明显。截止11月底,酒钢公司完成各项税费收入128605万元,同比下降12.83%,其中:市级收入69802万元,同比下降15.92%。1-11月,酒钢集团49户在嘉企业入库税收12.25亿元,同比下降12.5%,减收1.74亿元,占全市税收的比重为35.3%,占比较上年同期减少17.2个百分点。其中:酒钢宏兴税收同比下降77.3%,减少3.28亿元;东兴铝业税收同比下降48.8%,减少3.5亿元;集团本部税收同比下降30.1%,减少1.4亿元。
正向因素:一是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对税收发挥积极作用。统计部门数据显示,1-10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9.2%、13.7%、12.8%。从发票数据看,1-10月,全市增值税发票销售金额和购进金额保持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3.5%和9.1%;二是去年同期大规模留抵退税对税收形成较低基数。2022年4月开始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形成较低的税收基数,今年留抵退税恢复常态,1-11月累计同比少退10.66亿元,是今年税收高增长的主要原因;三是政策性因素带来税收增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要求,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8月份开始缴纳消费税,带动1-11月全市消费税大幅增长,上拉税收增速近4.7个百分点;四是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及招商引资企业实现税收带动税收增收。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嘉西光伏产业园区7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所用物资的供货企业嘉峪关东唐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招商引资企业“中再生(嘉峪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拉动税收增速近10个百分点。
负向因素:一是主要工业产品(钢、铝)价格下跌,是影响税收减收的主要因素。今年以来,酒钢的主要产品钢、铝受市场行情影响,销售价格持续低价位运行,碳钢均价每吨3838元,同比每吨下跌517元;电解铝均价每吨16232元,同比每吨下跌1695元。加之酒钢去年存货采取低库存管理模式,抬高了今年单位产品负担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同比大幅减少。1-11月,酒钢宏兴、东兴铝业、集团本部3户企业入库增值税5.5亿元,同比下降55%,减收6.75亿元;二是生产成本上涨影响全市主要民营企业税收下降。占全市民营企业税收比重较大的索通系企业,1-11月入库税收1.06亿元,同比下降43.2%,减收0.71亿元。企业生产成本明显上涨是影响税收减收的主要原因,1-10月,沥青价格最高每吨达到7212元,同比每吨上涨1753元;石油焦价格每吨达到3988元,同比每吨上涨1384元;三是是一次性税源形成的高基数下拉税收增速。去年1月份,酒钢集团将个人持有的股份进行了回购,股权转让所得大幅增长,形成了个人所得税较高基数。1-11月,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下降38%,拉低税收增速2.6个百分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
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科学合理安排各类财政资金,在保证工资福利足额发放的基础上,保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证基本民生项目需求。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截止11月底,社会保障(含教育、养老、低保、就业、医疗卫生等5项)支出134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39.5%,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比重加大,社会保障财政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民生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累计支出257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5.8%。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是切实提高收入质量。把政府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强化税收征缴持续稳定,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为财政平稳运行夯实基础。
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坚决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压减一般性支出(含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真正体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是争取资金效益最大化。深入研究中央和省上的政策导向,全面挖掘自身潜力和优势,紧紧把握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重要部署,研透发展机遇,深挖潜力优势,全力以赴向上争资争策。不断推进形成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不断调动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四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紧盯防范化解目标,严格执行偿还计划和化解方案,强化防范化解工作措施,及时偿还政府法定债务,督促债务单位积极偿还隐性债务,严控债务规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
五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预算一体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公务卡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财政监督、审计整改工作,确保财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