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收支月报(第九期)
财 政 收 支 月 报
第九期
嘉峪关市财政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九月份,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扎实有序推进财政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三保”等各类刚性支出需求,预算执行相对稳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截止9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3615万元,占年预算的70.2%,同比增长18.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7358万元,占年预算的65.5%,同比增长28.1%;非税收入完成36257万元,占年预算的89.3%,同比下降4.1%。
分部门情况:税务局完成117903万元,占年预算的65.3%,同比增长24.8%;财政局完成25712万元,占年预算的106.7%,同比下降5.3%。
分级次情况: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09012万元,占年预算的73.2%,同比增长62.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0107万元,占年预算的82.7%,同比增长48%。地区性财政收入完成316425万元,占年预算的74.2 %,同比增长29.7%。
分行业看:工业税收由负转正,服务业税收恢复较好。截止9月底,全市工业税收同比增长26.1%,增收2.16亿元。其中:电力热力燃气生产供应业税收高速增长,同比增长247.8%,增收1.8亿元;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钢)税收下降71.6%,减收3.38亿元。服务业税收同比增长56.7%,增收5.03亿元。其中: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和文化娱乐业等行业税收高速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03.4%、85.6%、679.9%、147.1%、131.7%和115.9%。
分税种看:增值税拉动作用显著,消费税高速增长。截止9月底,征收的14个主要税种中,8个税种增长,6个税种下降。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同比增长95.7%,增收7.33亿元,主要受去年同期大规模留抵退税形成的低基数等因素影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同比分别下降15.9%、45.1%。两个中央税种中,消费税同比增长217.2%;车辆购置税同比增长14.3%。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等9个地方税种合计完成税收5.37亿元,同比下降2.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截止9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7661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7.1%,同比下降5.3%。
分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2035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4%,同比下降1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732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4.4%,同比下降13.6%;教育支出完成49970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4.6%,同比下降8.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5639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2.8%,同比增长6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6801元,占变动预算的74.5%,同比下降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162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4.1%,同比增长81%;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080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7.7%,同比增长19.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774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9.6%,同比下降1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34310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9.3%,同比下降11.7%;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533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0%,同比增长14.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9696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6.1%,同比增长33.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4962万元,占变动预算67.8%,同比增长67.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3751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2.4%,同比增长149.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7595万元,占变动预算76.5%,同比增长86.4%;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4508万元,占变动预算56.5%,同比下降3.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1659万元,占变动预算的66.4%,同比下降5.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2217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1.8%,同比增长2.8%。其他支出完成320万元,占变动预算的41.5%,同比增长272.1%。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0321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7%,同比下降5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截止9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3691万元,占年预算的97.9%,同比下降15.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1249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4.6%,同比下降2%。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截至9月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95万元,占年预算的57.9%,同比下降60.7%;支出完成340万元,占年预算的11.3%,同比下降74.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3619万元,占年预算的69.1%,同比增长1.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8523万元,占年预算的75.1%,同比增长10.1%。(剔除省级统筹的收入104063.7万元、支出101332.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9555.3万元,支出197190.9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小幅增长,收入形势略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3615万元,占年预算的70.2%,同比增长18.1%,比上年同期增收22017万元,主要是2022年留抵退税额度较大。但受我市税源结构单一,以及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等政策的持续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后劲不足,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较弱,税收收入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非税收入小幅下降。非税收入完成36257万元,占年预算的89.3%,同比下降4.1%。其中:2022年1-9月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763万元,2023年1-9月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02万元,少3961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中水资源费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下降明显,水资源费收入下降原因是因政策性缓交水资源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下降是因为2023年我市没有拍卖新的矿产,非税收入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整体进展拉动作用有限。
三是重点税源酒钢公司收入下降明显。截止9月底,酒钢公司完成各项税费收入84339万元,同比增长15.9%,其中:市级收入43660万元,同比下降14.8%。前三季度,酒钢集团49户在嘉企业入库税收7.95亿元,同比下降5.8%,减收4933万元,降幅较上半年缩小24.4个百分点,降幅逐步缩小,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
正向因素:一是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对税收发挥积极作用。统计部门数据显示,1-8月,嘉峪关市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1.6%、23.9%、9%。从发票数据看,1-9月,嘉峪关市增值税发票销售金额和购进金额保持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7.6%和8.1%。二是去年同期大规模留抵退税对税收形成较低基数。2022年4月开始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形成较低的税收基数,今年留抵退税恢复常态,1-9月累计同比少退10.4亿元。三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到期入库对税收形成实际增量。1-9月,入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到期税费6262万元,上拉税收增速3.7个百分点。四是政策性因素带来税收增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要求,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8月份开始缴纳消费税,带动前三季度消费税大幅增长,上拉税收增速近5个百分点。五是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及招商引资企业实现税收带动税收增收。嘉西光伏产业园区7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所用物资的供货企业嘉峪关东唐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招商引资企业中再生(嘉峪关)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9月累计入库税收1.44亿元,拉动税收增速8.4个百分点。
负向因素:一是去年同期高基数影响个人所得税大幅下降。去年1月份,酒钢集团将社会个人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股权转让所得大幅增长,个人所得税去年同期基数较高,影响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下降55.5%,减收6788万元,拉低税收总量增速5.1个百分点;二是主要工业产品(钢、铝)价格下跌,是影响税收减收的主要因素。今年以来,碳钢及铝产品价格持续低价位运行,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主要碳钢产品(高线、螺纹、冷轧、热轧、中厚板)累计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4.1%;铝产品(铝淀、铝液)累计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2.7%。三是退税增加拉低税收增速。1-8月,土地增值税清算退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退税均较上年同期增加,两项退税合计较上年同期增加3866万元,拉低税收增速2.7个百分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
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科学合理安排各类财政资金,在保证工资福利足额发放的基础上,保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证基本民生项目需求。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截止9月底,社会保障(含教育、养老、低保、就业、医疗卫生等5项)支出112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40.6%,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比重加大,社会保障财政补贴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民生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累计支出208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5.4%。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四季度,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收入质量。把政府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强化税收征缴持续稳定,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为财政平稳运行夯实基础。
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坚决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压减一般性支出(含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真正体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是争取资金效益最大化。深入研究中央和省上的政策导向,全面挖掘自身的潜力和优势,紧紧把握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重要部署,研透发 展机遇,深挖潜力优势,全力以赴向上争资争策。不断推进形成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不断调动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四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紧盯防范化解目标,严格执行偿还计划和化解方案,强化防范化解工作措施,及时偿还政府法定债务,督促债务单位积极偿还隐性债务,严控债务规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
五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预算一体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公务卡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财政监督、审计整改等工作,确保财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