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4-08 09: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财政局

根据绩效自评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市自评报告汇总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根据省财政厅《甘肃省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综〔2021〕35号)下达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60万元,专项用于嘉峪关市北市区游泳健身训练馆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绩效总年度目标:提升嘉峪关北市区游泳健身训练馆配置、改善内部环境、增加消防配置、提升安全系数,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专项资金高效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该项目总概算858.47万元,中标价736万元,其中:2021年省级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36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级财政配套及多渠道筹措。截至2021年12月,360万元专项资金已完成支付100%,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行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资金使用过程中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的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做到账务健全规范,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围绕“安全、公益”两个方面,做到服务周边、公益提升、行业达标、充分开放服务设施。按照项目规划对原游泳馆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32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游泳馆外围装饰进行拆除,加固部分墙柱,粉刷外立面,拆除并改造吊顶,拆除游泳池内瓷砖、墙、地面并重新铺设,更换门窗和水、暖、电等管网并更新设备,修缮院内地坪和绿化,增设停车位和停车棚等。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嘉峪关北市区游泳健身训练馆维修改造面积3202㎡;场馆部分主体加固,池内瓷砖、墙地面瓷砖更换,门窗和水电暖更换;设施设备完好率为100%; 

(2)质量指标:游泳馆投入运营后,游泳馆的规模以及运营能力,各项活动完成度可达到100%; 

(3)时效指标:自2021年12月开工至2022年6月底验收,有效工期200天; 

(4)成本指标:项目总概算858.4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专项资金360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嘉峪关北市区游泳健身训练馆作为公共体育健身资源,承担着服务广大健身群众与全市青少年游泳竞技专业人才培养、全市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任务,具有很明确的社会公益性。   

(2)可持续影响:嘉峪关北市区游泳健身训练馆维修改造后将增强游泳馆设施供给,在满足全民游泳健身需求基础上,兼顾竞技体育发展需要,有利于群众体育锻炼和体育人才培养,推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嘉峪关北市区游泳健身训练馆改造维修项目按照原定目标,各项目标任务正在有序进行,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强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确保项目高效运营、实现绩效目标;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市体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努力做到公示公告无死角,最大限度发挥社会监管作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附件:中央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