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嘉峪关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法治引领和保障财政改革与发展,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1次,系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开展专题研讨交流6次,结合财政改革实际谈认识、提措施,有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财政难题的能力。二是发挥示范引领,推动学用结合。班子成员带头讲授法治课2次,帮助干部准确理解法律精神与政策导向;开展研究阐释2次,将党的创新理论与财政制度设计、资金监管、风险防控等工作深度融合。三是法治培训全覆盖,营造浓厚氛围。将法治教育列为干部年度培训必修课,依托“财政大讲堂”、在线学习平台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年累计培训干部职工149人次,人均学时超过70小时;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均达到 100%,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四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专题会议4次,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工作汇报,针对执法不规范、普法不到位等问题现场交办、跟踪督办;落实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述职报告。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放管服”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规范涉企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安排,制定《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对我市1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梳理出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不明确、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未严格执行回避原则、中小企业资质判定错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验收及擅自终止政府采购项目等9个类别18个问题,针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二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2025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取得当事人理解与认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涉企收费项目管理,动态更新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打造“互联网+财政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财政管理新模式,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升财政资金支付效率。缩短采购公示时长,促进实现电子化交易100%,发布项目意向公告100%,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化、份额采购预留等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督促采购单位健全完善采购内控制度等,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筑牢科学决策法治根基。一是推行会前学法常态化,持续提升法治素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决策全过程,全年累计召开局务会、党组会25次,坚持做到逢会必学、先学后议,学习内容紧扣财政职能,深度研学《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创新采用“骨干领学+案例剖析”模式,由业务骨干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解读,切实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与实践性,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严守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重大财政政策、大额资金分配等决策事项,坚决落实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四)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夯实执法制度基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二是强化执法质量管控。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通过以评促改、以改促建,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瑕疵,切实提升了案卷制作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三是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紧扣执法实务需求,依托内训强基、讲座拓能、党建铸魂三大载体,破解执法过程中的难点与堵点,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提升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综合素质与实战能力。
(五)强化法治为民,防范矛盾风险。一是筑牢基层法治防线。依托“双报到”工作机制,推动普法资源下沉,组织财政干部深入社区、乡镇及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活动480余场次。聚焦群众关切,重点宣讲防范非法集资、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等内容,通过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形式,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打通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从源头规范政府采购秩序。坚持预防为主,组织各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系统培训,通过专题授课、约谈提醒、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采购人准确把握法律边界,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压减了因政策理解偏差引发的行政争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六)规范权力监督,确保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强化法定约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各道关口,确保财政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审计监督。二是深化信息公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完善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平台,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可获取,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保廉洁。三是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部权力制衡。聚焦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链条防控机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实现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配强法治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和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支持;三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年发布法治信息66条,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制作微视频、宣传海报等,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有待加强,学用结合的需进一步拓展;二是财政领域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宣传形式可以更加丰富多样;三是随着财政改革深化,对新业态、新领域涉及的财政法律问题研究需及时跟进。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短板,精准发力,持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能力。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党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专题培训和业务练兵,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流程和标准,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财政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普法宣传创新,增强法治时效。落实落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和群众关切,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增强普法的针对性、互动性和时效性,加强以案释法,推动财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支持财政改革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完善内部法治工作体系、紧跟国家立法步伐和财政改革方向,及时做好相关财政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管理等关键领域的制度规范,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嘉峪关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