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18 09:56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

二、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十、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综合执法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市貌、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道路交通、殡葬、卫生、工商市场、食药市场、文化市场、房地产管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类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和制定对全市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关实施办法,负责起草系统内规章和规定,经批准后组织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城市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城市执法管理水平;编制全市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修计划;配合财政部门编制全市综合执法年度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和使用监管。依据市容市貌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反市容市貌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反市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法对破坏、盗取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全市环境卫生执法工作进行部署和检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全市环卫设施的监督、检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反园林绿化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绿化管理,负责对各类破坏树木、花草及公共绿化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不需经过仪器测试即可判定的部分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在工业园区范围内货运机动车超限行使和在园区道路(不含国道、省道、县乡道、战备路专用线)红线范围内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责对擅自在城市主干道以外道路摆摊设点、侵占路面(不含违章停车)和在工业园区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载运输及非法运输高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运输货物遗撒、飘散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卫生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室外无证行医、游医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流动无照经营和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食品药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流动无证饮食摊点及无证和无固定经营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在室外违法销售出版物和违法从事室外经营性演出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开工建设和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耕地内建房、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以及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综合执法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我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局本级和4个所属全额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编制人数77人,其中:参公编制1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5人;在职实有人数77人,包括参公人员12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65人;退休人员6人,为全额补助事业退休人员6人。进村进社等民生实事项目人员9人,派遣用工50人,门房临时工2人,公益岗位30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20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8万元,增长26.35%;总支出20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8万元,增长26.35%。详见附件1

(二)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8 年度收入合计202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2.12万元,占100%。详见附件2

(三)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支出合计2022.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88.67万元,占73.62%;项目支出533.45,占26.38%详见附件3.

(四)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8万元,增长26.35%,支出20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8万元,增长26.35%。详见附件4

 (五)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8万元,增长26.35%,支出20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8万元,增长26.35%。详见附件5

(六)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8万元,增长26.35%

支出主要项目有:

2.结构情况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2.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2万元 ,占5.63%;卫生健康支出54.48万元,占2.69%;城乡社区支出1853.72万元,占91.67%详见附件6

(七)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    35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详见附件7

(八)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支出预算数16.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经费安排;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15.6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数为7万元。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决算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变化;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人头核算的结果,最终以年底决算数字为准;

 2.“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决算增加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工作支出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9年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1) 无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支出。

2) 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是按照人头核定,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全部为运行维护费。详见附件8

(九)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预算数556.18万元。比上年增加451.18万元,增长429.70%。主要是解释口径发生变化,我局50名派遣用工的劳务费246.44万元进入机关运行经费的统计范围。详见附件9

(十)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关于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政府采购总额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6.53%,政府采购服务101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83.47%。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总额262.5万元,为非流动资产。

3.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工作标任务,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科学合理节俭地使用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 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单位事务(款):是指单位用于 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业务等活动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单位各行政机构正常 46 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单位机关及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单位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四)单位业务(项):是指单位用于按照单位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单位人员外出单位期间一切经费支出(含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餐费补助)。(五)单位管理(项):是指单位用于单位法制建设、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单位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六)信息化建设(项):是指单位用于“金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七)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不含机关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 是指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单位统一 管理的单位机关及特派员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是指单位用于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为单位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曹洁                   电话:6208992

 

 

                                        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

                                                                      201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