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25年,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两区一城一地”发展定位,紧扣“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聚焦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治理、大气与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学笃行生态文明理念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执法技能比武”的方式检验固废、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成果,持续引导全局领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城市治理全过程,
二、系统推进生态保护治理
(一)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一是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整治,与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职责及要求,采取“拉网式+靶向性”排查,建立“一区域一档案”管理台账,扎实推进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累计摸排存量建筑垃圾点位14个,清理机场路周边、嘉北工业园区、水源地、粘土场等区域无主建筑垃圾1.5万立方米,平整场地1.68万平方米。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修订完善《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规范》《嘉峪关市建筑垃圾计量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核准审批、计量核算、处置监管,全年累计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4142件,核准处置建筑垃圾105.41万吨,开展建筑工地、拆迁现场等源头点位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办理、建筑垃圾覆盖等情况的检查,全年累计排查各类工程建设项目72个,发现并查处及督促整改到位问题1个。三是加大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采取白天巡查、夜间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高发区域及夜间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重点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全年累计巡查检查运输车辆6674车次,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及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抛撒遗漏案件38起。四是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管理,推进备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加装GPS定位设备,目前已完成GPS设备安装、信号校准及平台对接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174辆。
(二)加强大气噪声污染治理。一是制定印发《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着力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露天烧烤、“四烧”及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二是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群众投诉餐饮油烟、社会生活噪声问题密集区域,不定时开展巡查检查,全年累计督促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规范烧烤摊点经营行为373家,发放限期改正通知42份,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650起。三是加强临街店铺装修施工扬尘管控,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临街装修施工工地,严格督促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控要求,从源头减少粉尘排放,全年累计督促指导落实施工围挡、湿法作业等扬尘管控措施32起。四是推进施工噪声管控,建立“备案-巡查-处置”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督促加装噪声监测设备、限定施工时段等方式,加强施工噪音管控,切实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全年累计接到11个施工工地夜间施工作业报备146件。五是加强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引导,采用“唠家常式沟通”“柔性执法”等方式,开展“快乐健身、文明相伴”文明倡导活动,签署“文明健身、娱乐活动”承诺书,开展“静音护考”行动,保障考点周边零噪声、无投诉,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公众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配合”,自觉调低音响设备音量,减少对他人的生活干扰,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
(三)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工作安排及《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专题片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执法队队长任副组长,责任科室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专题片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逐级压实到位,整改任务逐项销号清零。二是逐项对标整改,聚焦生态环境专题片反馈的9个整改问题及省级环保督察报告反馈的6个整改问题(长期坚持2个、牵头2个、配合2个),实行“清单式+台账化”管理,逐项对照、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目前瑞鑫泰商砼西侧、关园子山西南侧、悬臂长城北侧、核城家园南侧2处砂坑及周边区域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2023年、2024年全市100个在建施工项目部分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问题已同市住建局建立信息共享及事前备案审批机制,对历史及新增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项目建设状态,建立分类处置台账,逐步推进整改。三是做好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我局共接办群众举报件12件,其中主办案件10件,协办2件,均已办结。四是制定印发《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自查自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严防反弹回潮,确保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到位。五是积极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有关要求,做好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场地运行管理,对场地内贮存的建筑垃圾按照“日倒日平”要求进行清理平整,防止轻质物飞散污染环境。六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积极协调对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谋划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并纳入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清单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推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三、正视短板剖析深层次问题
对标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困难,源头环节建筑设计与施工阶段缺乏有效的建筑垃圾减量技术与强制性措施,导致垃圾产生量居高不下,且资源化利用受制于处理设施的临时性和容量饱和,填埋场等兜底处置设施落地滞后,再生产品应用场景受限,政策激励不足致使企业产品单一、投资意愿弱,难以形成规模化、可持续的产业生态。二是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监管能力及社会参与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当前监管平台建设滞后,资金投入不足,智能化监控设备缺失,导致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各环节信息断链,监管难以覆盖全流程,且公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意识薄弱,施工单位和居民混投混运、偷排乱倒现象频发,亟须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技术赋能与宣传引导,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三是城市管理部门在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中面临监测能力不足、执法力量与任务量严重不匹配的困境,基层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需要监管的点位污染源种类多、分布广且流动性强、数量持续增长,在面对夜间施工噪声、流动摊贩油烟、餐饮油烟噪声排放等高频投诉问题时,普遍存在取证难、执法周期长、处罚执行难等问题,且管理主体涉及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权责边界模糊,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容易出现“管理缺失、以罚代管”的现象,影响治理成效和公众满意度。
四、靶向发力谋划后续路径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问题短板,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新向好发展,全力守护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建设成果。一是强化施工工地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新建项目配套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审核制度,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行动,配合开展“无废工地”创建试点工作,推动建筑施工阶段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措施,有效减少建筑垃圾排放。二是持续推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GPS设备全覆盖,实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数字化追踪,加强“流动巡查、定点值守”与数字化技术设备技防结合,强化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全面遏制建筑垃圾偷排乱倒现象。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备案-巡查-处置”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大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开展油烟噪声扰民投诉问题“回头看”,加大对夜间施工噪声、餐饮油烟等重点问题的巡查整治力度,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