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服务暖人心 建筑垃圾合规清

发布日期:2025-03-17 10: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局坚持“执法+服务”理念,主动上门指导处置,帮助企业办理手续、简化工作流程,将“管理难点”转化为“服务亮点”,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某企业施工现场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经调查,该企业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至相邻自有场地,准备再次循环利用,但未办理备案手续。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首违指导”服务机制,当场下达整改通知。

“上门式”服务解企业燃眉之急。执法人员携带《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办事指南》等资料,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通过现场勘察,确认垃圾暂存处置场地权属关系,要求采取覆盖、遮挡措施,现场帮助企业办理备案手续。

“全链条”普法促主体责任落实。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组织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的规范性流程。同时,向企业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专窗咨询服务电话,明确后续处置注意事项及咨询渠道,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市城市管理局将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模式,通过“前置指导、精准普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筑垃圾管理从“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让更多企业感受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