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讲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和缓缴政策能否叠加享受?

发布日期:2022-05-30 16: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甘肃税务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担任主讲人,对公众关注的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问题进行讲解。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能不能和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叠加享受?点击视频了解↓

为了最大程度惠企便民,按照缓缴政策规定,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因此,如果企业属于5个特困行业,可以叠加享受阶段性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如果企业不属于5个特困行业,则只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