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局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8-12-06 09:54 浏览次数:

12月4日上午,市综合执法局组织55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主办的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组长李亦军同志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丁巨胜同志讲话,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忠科同志宣布活动启动。启动仪式后,我局在市体育场综合馆内设置的法治宣传区,向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余份。市委书记李忠科同志亲切慰问了法治宣传区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走到我局宣传台时,李书记关切的指出,城市管理工作繁杂,一线执法队员很辛苦,执法人员要协调、处理好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做好执法和服务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通过此次宪法宣传活动,借助宣传平台,向市民群众宣传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让依法治市、依法办事深入人心,更好的推动了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促进法治嘉峪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