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文明用语规范》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文明用语规范》的通知
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市和临夏、甘南州住建局(城管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维护城市管理队伍形象,更好地促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结合我省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甘肃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文明用语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甘肃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文明用语规范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