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标  题: 加强环卫
内  容: 这个问题,前几年我反映过,旧话重提。 今我看见了共建文明城市横幅标语,想起来了这事。 说说个人想法,不定准确。早年间,公路边上有垃圾桶(塑料的),有点素质的,会使用。后发展,改造,进步,这个垃圾桶越来越少。 现今比如福苑小区1号楼,3,4号楼临街,有绿化带,这个随手扔的垃圾,因没有垃圾桶可用,都扔进绿化带里面了,(我还引导游客将垃圾扔到小区内的垃圾桶)。这里以前有,现在不设了,说是环卫人员,被考核了(12345回话)。 一个文明城市不是几个环卫能承担的,要全民动员才可。 东湖周边有许多公共卫生间,这卫生间也有时间开放(也许我出去游玩的少,但这么多年出去也没遇到关门的厕所!)看看这些关门的厕所旁边就知道一切了。 一个让人喜欢的城市,一定会有人来游玩!
提交人: *光伟
提交时间: 2023-02-20
浏览量: 294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3-16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及时安排市环卫总站与您联系,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就您反映的问题核实办理。得知您对办理工作满意,我也就放心了。

如您留言所述,我市国家文明城市的招牌不是轻轻松松得来的,其中争创过程,每一位干部群众都深有体会,也倍感珍惜。作为一座文化旅游城市,也自然是打扫好屋子才能开门迎客。我已安排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加强协调联动,精细化搞好城市环境卫生,以务实举措做到全域无垃圾,切实为广大市民群众和游客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

文明城市创建永远在路上。借此平台,我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争做“文明有礼雄关人”,让我们共同努力,擦亮“国家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现将市环卫总站的回复意见附后,请您查阅。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刘 凯                

2023年3月15日            

以下是市环卫总站回复意见: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立即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各类单位、工商户、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应当自行设置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并确保外观图文标识完整,干净整洁无破损。”因此,当前城区(塑料)垃圾桶均为各单位、商铺、物业小区自备。经核实,福苑小区内设有垃圾桶,距离小区进出口500米左右,福苑小区沿街一侧(体育大道)也配备了果皮箱,便于市民群众投放随手垃圾。

您反映存在问题的东湖西北角公厕位于大唐美食街南门斜对面,该公厕非24小时开放,公厕门前张贴有开放时间公示牌(夏季开放时间从3月15日至11月15日,为早7:00至晚间23:00;冬季开放时间从11月16日至次年3月14日,为早8:00至晚间22:00)。关于该公厕周围存在大小便等污染物的问题,经实地察看,我们已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安排人员清理,今后将加大日常保洁力度。

经与您联系,详细说明有关问题办理情况,您对办理结果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问题咨询或反映,可致电市容环境卫生总站(联系电话0937-6229507),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或答复。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站长:王雄国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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