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关于本人在2017年在新城镇野麻湾小学考勤新情况的说明与申诉 |
| 内 容: | 尊敬的刘市长: 您好!我想就前面反映的217年我的绩效工资2万8千元被扣的考勤情况做一些补充。我的原始请假条被涂改,涂改后的请假天数为84天,与野麻湾小学的考勤原始记录(校务日志)不符,野麻湾小学的校务日志记录内容包括当天校内发生事件与教师考勤,由当周值周教师如实记录,由校长和全体教师监督完成,是学校考勤统计的依据。在野麻湾小学校务日志(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6月19日)中,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26日,由王某、邢某、王某、陶某四位教师共同记录教师的考勤为全勤,无缺勤情况。2017年5月26日的值周教师是王某,她记载的教师考勤为全勤,但现在陶某提供的校务日志中,陶某在王某2017年5月26日值周记录中添加了“姜某开始上班,安排三年级语文、英语、科学课程”等字句,这与本人原始请假条中被涂改过的请假截止日期2017年5月25日刚好吻合,想以此坐实本人请了84天病假。但是这与校务日志前面关于本人的考勤记录不相符合,既然本人真如陶校长添加的记录是5月26日才来野麻湾小学上班,那前面四位教师共同记录的考勤中应该会记录“姜某病假”的缺勤情况,但是校务日志记录本人全勤并未因病缺勤84天。学校管理制度规定校务日志必须由当周值周教师如实记录,以确保客观真实性,2017年5月26日的值周教师为王某,规定由她如实记录教师考勤与校内情况,陶建兵作为与当天值周无关人员,没有权限在当天校务日志中随意添加关于本人的考勤情况,其内容的真实性存疑,而且当时本人就在野麻湾小学上班,也参与值周校务日志的填写,经常翻阅校务日志,当时并未发现5月26日王某老师的值周记录上还有陶某添加的内容。翻阅整本校务日志,可以发现除了陶某添加的关于本人5月26日考勤的情况,其他时候教师的请假考勤记录都是当天值周教师填写,并无列外。 很抱歉由于字数限制,我只能在接下来的一封信中继续叙述详情,感谢刘市长阅览! |
| 提交人: | *莹 |
| 提交时间: | 2024-07-13 |
| 浏览量: | 254 |
回复信息
| 回复部门: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5-01-14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查明事实原因,合理合规解决。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经核对您当年请假条并查阅了学校教职工出勤、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值班日志等原件证明材料,并与当时涉及的相关干部教师谈话了解,均证明您请病假和事假的情况属实。根据《科学发展业绩奖发放注意事项》规定要求,新城镇教委根据您请病假和事假的基本情况,未申请您的2017年科学发展业绩奖,符合规定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绩效奖金等的发放规定,进一步规范教师请销假制度,切实保障好大家的合法正当权益。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信任和支持,您对教育工作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来电(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6224816),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或答复。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市教育局局长:张晓伟 202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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