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中鹏星河湾买房公摊面积欺瞒消费者,维权难!!! |
| 内 容: | 中鹏星河湾买房公摊面积欺瞒消费者,维权难!!! 2024年2月初,我们前去中鹏星河湾售楼部看房,最终选定了135.43平的房子,我曾多次询问公摊面积,销售总是敷衍和模棱两可的回答应该就是20%左右,经多次询问,也没有告知具体所购房屋的公摊面积,在这一个月中,销售经常催缴房款,最后于2024年3月5日,签下了认购书并支付了1万的定金,2024年4月16日又缴纳27.5万的房款,2024年5月初,一位朋友告诉我他购买中鹏星河湾117.89的房子,公摊面积26.98平。直到这时,我才对房子公摊面积有了初步的了解。之后,我们又一次去问销售并且提出退房,这时,销售人员才拿出房地产的公示测绘面积。而后因销售人员欺瞒公摊面积过大提出退房,中鹏星河湾售房部以我违约并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责任要扣我6万5的违约金,而后经房管局的协调,扣我1万元,我因对扣1万元不满所以提出异议。 |
| 提交人: | *晓霞 |
| 提交时间: | 2024-06-18 |
| 浏览量: | 448 |
回复信息
| 回复部门: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4-08-07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核实情况,妥善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和中鹏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认购书,其中约定了退房需承担的违约金比例。鉴于您反映的问题系合同纠纷,我们已多次组织您和中鹏房地产公司协商解决,有关情况也向您详细解释说明,您也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住房管理服务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房产服务中心主任:李春梅 2024年8月7日 |
||
| 回复附件: | 无附件 | ||
我要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