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关于雄关蟠果源果业店销售变质水果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不力的投诉 |
| 内 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现就一起消费维权事件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过程中的不当之处进行投诉,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与复核。(详细内容请看附件) |
| 提交人: | *晓琴 |
| 提交时间: | 2026-03-05 |
| 浏览量: | 185 |
回复信息
| 回复部门: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6-03-23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核实情况,妥善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核实处理。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接到12315投诉以来,我们先后多次组织您和商家进行调解,并对该水果店进行了现场核查。从商家提供同批次草莓购货票据和销售记录来看,该草莓均由兰州以整篮形式进货,同批次54盆草莓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在售水果(含草莓在内)均未发现变质情况,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商家存在故意销售变质商品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形成质量管控意识,执法人员已提醒商家加强对在售商品的检查与清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经调解,您与商家达成和解,并接受了商家提供的补偿。 关于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在与您沟通时,未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释说明的问题,我们已向您作出了真诚道歉,今后也将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我市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经与您联系,详细说明办理情况,您对办理结果认可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建毅 2026年3月23日 |
||
| 回复附件: | 无附件 | ||
我要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