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非法占用嘉峪关中鹏嘉年华11号楼顶层安装信号基站 |
| 内 容: | 中鹏嘉年华物业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非法签订11号楼楼顶公共区域租用合同,用于安装10多个信号发射器及建设基站的行为,严重侵犯了11号楼业主的权利,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维护。(详见附件) |
| 提交人: | *女士 |
| 提交时间: | 2022-06-20 |
| 浏览量: | 341 |
| 回复部门: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10-12 |
| 回复内容: | 这位网友: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及时安排市工信局和市房产服务中心与您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核实办理。得知您对办理结果认可满意,我也就放心了。现将市工信局和市房产服务中心的回复意见附后,请您查阅。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刘 凯 2022年10月12日 以下是市工信局和市房产服务中心回复意见: 这位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核实情况,妥善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信号发射器及基站电磁辐射的问题。经核实,铁塔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重新对中鹏嘉年华小区11号楼基站电磁环境进行了监测(包括楼顶及15层、16层楼道),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出具了监测报告,结论为:所监测移动通信基站周边区域各监测点位中,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值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频率范围在30MHz-15000M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市生态环境局也认可监测结果。 关于您反映信号发射器及基站存在噪音的问题。经核实,移动公司已经拆除了产生噪声的电源机柜,更换了基站供电电源开关设备,新设备不再产生噪音。经市生态环境局认定,更换后的新设备无噪音。 关于您反映通信基站天线挂载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经核实,通信基站天线挂载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国家标准;在外墙加抱杆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及《通信铁塔技术要求》,通信公司每年两次对通信基站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加固,确保安全。 综合考虑您的诉求和小区居民通信需求实际情况,经协调,移动公司对中鹏嘉年华小区11号楼楼顶的抱杆天线和基站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经与您联系,详细说明办理情况,您对办理结果认可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理解,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朱自虎 市房产服务中心主任:李春梅 202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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