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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两人都是本地人去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内  容: 两人都是本地人去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提交人: *珂珉
提交时间: 2022-11-16
浏览量: 285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2-11-17
回复内容:

珂珉同志:

您好!

收到的留言后,我及时安排市民政局进行办理,由于一直未能与您取得联系,现将市民政局的回复意见附后,请您查阅。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刘 凯                 

2022年11月17日            

以下是市民政局回复意见:

珂珉同志: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咨询的问题,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立即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为:(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的规定,本地人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男女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从我们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看,男女双方当事人条件不同,需要准备和提交的材料也不尽相同,视具体情况而定。由于一直未能与您取得联系,您的具体情况也无法了解,我们已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告知您办理结婚所需材料的有关情况,若您仍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婚姻登记中心0937-6287406,我们将及时为您进行解答。

当前,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办理婚姻登记需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的方式提前预约,请您及时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民政局局长:刘应兰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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