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标  题: 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内  容: 尊敬的市长以及领导们: 钢城路246号风神轮胎店侧面(西部物流园斜对面)花砖上,有私家车:甘BT9376(棕色) 和甘BF0299(黑色)长期将此处公共区域据为已有,长期白天晚上都停放于此。花砖旁边的马路上,此处处于大车经常来往和出没的区域,私家车违规停放于此非常遮挡视线,对路过的行人和在此处玩耍的孩子们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 城市建设局和交警队相关领导有来现场看过,也明确表示此处不可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他们告知我后续会有交警同志对九号门这一片进行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处理,并且会告知乱停乱放者进行挪车。 可是现在这2辆车依然停放于此,这两个车主自己家店门口设立了锥桶,禁止别人的机动车停放在自己店门口,却将自己的机动车占用不可停车的公共区域进行停放,恳请请相关部门和领导能帮忙处理一下,让这些无良占道者和乱停乱放的将私家车尽快挪走。非常感谢您们。 附  件: 无附件
提交人: *莉
提交时间: 2024-01-13
浏览量: 176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4-03-19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核实情况,妥善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对您商铺门口超过非机动车停车需求的停车位进行铲除,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切实消除了此处的安全隐患。同时,对相关车辆车主进行了约谈告知,并劝其驶离了违停区域。如您发现有再次违停现象,可随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及时予以处理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钢城路及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紧盯上下班高峰时段,及时发现并劝离违停车辆,切实维护良好道路秩序。

经与您联系,详细说明办理情况,您对办理结果认可满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和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世虎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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