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咨询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 内 容: | 你好,我是自己交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想问一下咱们嘉峪关有社保补贴吗?需要复核啥条件? |
| 提交人: | *倩 |
| 提交时间: | 2026-06-08 |
| 浏览量: | 272 |
回复信息
| 回复部门: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6-06-10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 根据您咨询的情况,现将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我市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主要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大龄人员(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 “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人员、残疾人员(持证)、长期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以及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按不超过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自2026年1月起,医疗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定额执行。补贴期限为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采取先缴后补的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籍地(常住地)社区提交户口本、缴费凭证、社保卡等材料,经社区初核、公示,市人社局复核后发放至本人社保卡账户。当年退休人员每月20日前可随时申报,其余人员按当年公告时间统一受理。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已享受补贴满3年(距退休不足5年除外)、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参加单位社保、达到退休年龄、从事个体经营或担任企业职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等情形不予补贴。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随时致电0937-6789721或0937-6789716,我们将热情为您答疑解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强 2026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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