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上班三年。均已各种理由不给我缴纳社保 |
| 内 容: | 领导您好:经过再三地考虑下向您实名举报嘉峪关市开通大厦不给本人缴纳社保一事!2019年8月29日入职开通大厦入职时被分配到企划部,后经工作需要被调到人事部进行培训及之间工作,工作至今公司总已你要表现好我才能给你交保险为由多次拒绝给本人缴纳社保,直到今年8月24日,本人在此向公司提出缴纳保险一事,并要求公司补交3年的社保,被公司经理一口回绝,坚决不可能的,后本人去劳动局要要进行立案时有被劳动局工作人员告知,暂不能立案,需要到3楼规划和基金科办理此事,但到本科室后工作人员给登记了案件源头登记表,后对本人说,这个事要和单位协商解决,我就想知道,难道法律不能惩治这些人吗? |
| 提交人: | *爽 |
| 提交时间: | 2022-08-25 |
| 浏览量: | 375 |
回复信息
| 回复部门: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9-13 |
| 回复内容: | 陈爽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及时安排市人社局与您联系,就您反映的情况核实办理。得知您对办理结果认可满意,我也就放心了。 近年来,我们通过强化社保稽核,加强宣传引导,不断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确保社保费应缴尽缴,有效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我已安排市人社局以问题为导向,做到有诉必查、欠费必追,同时做好社保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和群众规范参保,切实维护好大家的切身利益。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现将市人社局的回复意见附后,请您查阅。 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刘 凯 2022年9月10日 以下是市人社局回复意见: 陈爽同志: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认真核实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针对开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保费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要求立即整改。我们仔细核算了该公司欠缴您的社保费金额,由于该公司本征缴期已核定完毕,无法进行补缴,其承诺在下一征缴期为您及时补缴。我们也将持续跟进此事,确保您的社保费足额缴纳。 经与您联系,详细说明办理情况,您对办理结果认可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局长:张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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