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聚焦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责,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 深入学习领会,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核心要义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结合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次,领导干部带头讲授法治课1次,深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理论体系和实践要求,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的强大动力。
(二) 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长远发展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年内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牵头部署重点任务,督导关键环节,带头开展年度述法。二是建设法治队伍,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狠抓问题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创新建立“一案三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整改销号管理机制,形成工作闭环,中央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的13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四是系统谋划推进,服务发展大局。将法治要求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有效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发展实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创新协同并进。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圆满完成“一规划两方案”相关自查总结任务。
(三) 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执法效能,推行刚性监管与柔性执法并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年累计开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189次,及时制止违法行为5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宗(其中违法占地37宗,违法采矿5宗),收缴罚没款221.19万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完成179个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实现重点区域巡查全覆盖。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畅通法治化信访渠道,积极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全年办理的42件行政处罚案件中,依法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占比达61.9%(从轻13件、减轻9件、免罚4件)。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专门方案,规范检查流程,严格执行双人亮证执法,立案查处涉企案件19宗。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深化执法监督,确保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论证,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依托局门户网站等,依法主动公开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出让、基准地价等关键信息,同步加强政策解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自然资源领域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透明化、可追溯。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提升。定期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优化土地、矿产等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创新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模式,通过多种供地方式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全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6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比例达到50%。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年高效办结各类登记业务8864件,推动解决4685套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 规范矿业权交易,推行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出让方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管理。严格限制协议出让行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壁垒。完成3家矿山企业采矿权延续登记,依法核发采矿许可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平均压缩比例达15%,市规委会审议项目23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6份,完成联合技术审查48项、规划核实39个,形成审批与监管的有效闭环。招商引资精准发力,吸引4家优质企业落户,同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共建法治化市场环境。
(四) 深化普法宣传,积极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布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同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全年累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的自然资源法治意识和保护观念。二是深化“执法+普法”融合模式。 落实法律顾问参与执法过程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通过案卷自查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以案释法,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与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解读相结合,在信访接待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同时,不断完善12345知识库,优化44条问答内容,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有效化解涉及自然资源的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信访工作的法治化。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是依法稳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将信访维稳工作与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访问题有人管、有人办。办理信访事项23件(办结22件,正在办理1件),12345热线问题74起,办结率100%。二是建立健全纠纷预防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矛盾纠纷。三是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新法规定,加强法律顾问参与力度,确保复议决定的质量与公信力。注重听取当事人意见,加强证据审查,确保复议决定合法合理,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积极应对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行政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宣传存在覆盖面不足、渗透力不强的问题,部分企业和个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利用等关键环节法治意识薄弱,导致违法用地、违规开采等行为屡禁不止。二是专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现有人才结构失衡、专业素养不足,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专业性工作中力有不逮,难以适应新时代自然资源高效管理与科学利用的要求,制约了资源利用效能和管理质效的提升。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需完善。现阶段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仍面临监管力度不够、执法标准不统一、执行力度偏弱或透明度欠缺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三、2026年的工作计划
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的法治建设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性。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重点宣贯自然资源领域的法规政策,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创新开展“送法进企”“普法入社”等专项行动,通过互动宣传提升公众法治认知。将法治理念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各环节,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定制“普法套餐”,通过精准化、分众化传播增强普法感染力。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引进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专业队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相关资格考试和认证,提升专业素养和竞争力。三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制定详细的执法标准与流程,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强化其标准掌握。建立执法责任制,明确职责权限,依法履职,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同步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