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峪泉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调整方案公示
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村民委员会向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嘉峪关市峪泉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调整方案审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规定,为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现对《嘉峪关市峪泉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内容如下:
一、符合城市规划情况
该项目符合《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峪泉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村民委员会
3.建设项目位置: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三组
4.用地面积:3975.91平方米
三、方案调整情况
原规划设计方案中,项目主出入口规划设于场地西北侧,需同步迁移该区域高压线电线杆。在实际推进施工过程中,因该高压线电线杆迁移费用过高且短期内无法实施,导致原设计主出入口无法按期开工。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经审慎研究并结合现场实际条件,对规划设计方案作以下调整,且所有调整均已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规范与技术标准要求:
1.调整出入口及道路参数。因西北侧主出入口无法实施,取消原西北侧主出入口规划,将场地西南侧原次入口调整为主入口。同步对道路进行优化:原次入口道路宽度由5.0米拓宽至6.0米;场地道路转弯半径由12.0米调整为9.0米,以满足新主入口通行及施工需求。
2.增设消防车回车场。为确保新出入口调整后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保障消防车辆通行与作业,拟在场地西北侧增设一处12米×12米消防车回车场。
3.调整绿化指标。因增设消防车回车场占用部分原有绿化空间,需对场地绿化进行相应调整。绿化面积由原497.07平方米缩减至420.27平方米,对应绿化率由12.5%调整为10.57%。
四、公示日期
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6日
五、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
来电或以书面形式(须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科。
六、联系电话:0937-6306216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