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嘉峪关市红柳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20200202600007号,电子监管号:6202002026XS0005663,项目名称:嘉峪关市红柳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规模只写了建筑面积,未写明具体建设内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我局决定撤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