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富力花园八期工程(49#楼修改)项目设计方案公示
嘉峪关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向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华城·富力花园八期工程(49#楼修改)项目设计方案审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嘉峪关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规定,为增加城乡规划透明度,现对华城·富力花园八期工程(49#楼修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应,公示内容如下:
一、符合城市规划情况
该项目符合《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城·富力花园八期工程(49#楼、94#楼)
2、建设单位:嘉峪关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位置:嘉峪关市兰新西路南侧、玉泉路西侧
4、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5、用地面积:35408.11㎡
6、总建筑面积:85618.12㎡(原设计建筑面积为86897.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8782.03㎡(原设计地上面积为70468.59㎡),地下建筑面积为16836.09㎡(原设计地下面积为16428.86㎡),其中原49#公寓楼变更为一栋49#公寓楼和一栋94#住宅楼,原49#楼建筑面积为30483.83㎡,地上建筑面积为26934.06㎡,地下建筑面积为3549.77㎡;变更后49#楼建筑面积为21614.97㎡;变更后地上建筑面积为18398.21㎡,地下建筑面积为3216.76㎡;变更后94#楼建筑面积为7589.5㎡,地上建筑面积为6849.29㎡,地下建筑面积为740.24㎡。
7、容积率:1.995(整体容积率)
8、建筑密度:22.96%(整体容积率)
9、绿地率:35%
10、建筑层数:49#楼地上19层,地下1层;94#楼地上17层,地下2层。
11、建筑高度:9.8-89.6m
12、日照分析结论:
变更前49#酒店式公寓:
(1)变更前49#酒店式公寓建设后,对周围己建住宅82#的日照时数略有降低但日照均可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368-2011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0180-2018关于住宅日照时数的要求。
(2)变更前49#建筑后,对周边除82#楼以外的其余住宅无影响。
变更后住宅楼:项目94#住宅楼和49#酒店式公寓建成后,对周边住宅建筑有以下影响:
(1)变更后94#住宅楼经计算,每户至少一个居住空间日照满足大寒日3小时日照时数,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368-2011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0180-2018关于住宅日照时数的要求。
(2)变更后94#住宅楼和49#酒店式公寓建设后,对周围己建住宅82#的日照时数略有降低,但日照可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368-2011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0180-2018关于住宅日照时数的要求。对周边除82#楼以外的其余住宅无影响。
变更前后日照对比结论:
综上所述,变更后94#住宅楼和49#酒店式公寓对周边住宅日照时数与原方案(拟建49#对周边住宅的日照影响)相比,日照时数无降低。
三、公示日期
2026年4 月 27日至2026年5 月 8 日
四、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五、有效反馈意见方式
来电或以书面形式(须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科。
六、联系电话:0937-6306216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