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3 15: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嘉峪关市住建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嘉峪关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久久为功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认识,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利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局务会等机会,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住建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持续推动法治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公职人员法治观念,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坚持制度规范化、服务深入化、监督检查经常化,严格贯彻落实遵诺守信,廉洁公正和依法行政要求,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嘉峪关市住建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按照“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决策始终,不断培养、提高领导干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工作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住建局年度工作计划,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与住建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通督促、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督办,相关科室部门落实的良性工作局面。

(三)扛牢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三会一课”、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辅导读物,认真研究领会《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加全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轮训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培训等各类培训5次,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5次、城建论坛10期,组织开展集中研读活动18次,讲党课2次,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

(四)落实政策,创优营商环境。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推行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时限、流程、材料等实现同步压减。在全省率先实现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完成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84项,为企业节约资金271.5万元,图审工作先后多次被《中国建设报》《甘肃日报》、甘肃省住建厅官网等主流媒体推荐宣传。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诚信库,36个房建市政公开招标项目和25份规范性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重点民生保障工程(400万以上)、全市重点招商引资工程(2000万以上)重点项目专题库,开展“保姆式”服务,实时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五)集体决策,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定期组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测验,不断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建筑施工领域、市政公用行业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市住建领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维护了全市安全稳定大局。持续调整优化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工作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提交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同讨论决定,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5次,对建筑市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招投标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秩序,促进住建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六)规范管理,提升政务效能。以住建领域制度体系建设为抓手,研究制定《嘉峪关市2023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嘉峪关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调整细化市住建局《局务会议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制度》《信访接访工作制度》等各类内控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是涉及资金、项目申报等事项的均提请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审议,定期对依法行政、加强普法宣传等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严格履行各项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坚持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西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制审核等方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列入发文及审核流程,审慎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七)主动服务,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规范化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和调解范围,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抓早抓小,化隐患于未萌,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明确社会风险稳控责任,强化发现、排查、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六位一体”的维稳信息预警防范体系,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始终做到主动过问,靠前解决,及时化解,实行清单式、网格化、动态化管理。积极践行“四下基层”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切的供水、供热、市政设施维护、建筑施工管理等事项作为推行公开办事的重点,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民留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等,选派66名工作人员下沉网格,配合各社区网格员协调解决水、气、暖等领域各类民生问题,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有效回应市民关切,全面提升住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稳步推动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隐患项目处置化解,省委政法委交办嘉峪关市6项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隐患项目已全部化解销号,化解率达100%。

(八)加强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多渠道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嘉峪关日报》等信息媒介为依托,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八五普法”等活动,聚焦主业开展专题普法,针对建筑施工、公用事业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集中组织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就发现的隐患问题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讲,组织开展市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急第一响应人”等演练、培训活动51场次,营造住建领域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住建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上级督导和自查自纠,与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学法不够深入,缺乏持之以恒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学用结合方面还缺少有效做法,不能有效将理论知识贯穿于业务工作始终。三是从建筑行业管理角度出发,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个别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给普法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市住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化法治住建工作实践,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等学习计划,深学细悟《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又把住建领域日常运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学精学透,切实把提升住建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作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牢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理念。

(二)做到学用结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保障城建事业有序发展的前提,统筹安排、科学落实,并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到位。形成全局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方法,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建立健全“人人肩上有担子、一级一级抓落实”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住建执法队伍组建。坚持把普法与城市建设管理相结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扎实推进城建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在执法过程中,要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向深入,对违法行为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的办法,敢于较真碰硬,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城建法律法规的权威。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