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6-15 16: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一、出台背景与修订概况

(一)出台文件基本信息

《嘉峪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嘉政办发〔2026〕25号)由嘉峪关市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6月11日印发实施,原2021年版《嘉峪关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嘉峪关市抗旱应急预案》同步废止,实现防汛、抗旱“两案合一”,构建全市统一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制度体系 。

(二)修订出台必要性

1. 政策上位更新要求:国家、甘肃省相继更新防洪、抗旱、突发事件处置法规与技术导则,原有预案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省级预案不匹配,需同步修订衔接。

2. 本地风险形势变化:极端强降雨、短时强对流天气频发多发,原有预警及响应分级标准已难以适配当前防灾管控需求。本次修订同步完善气象橙色、红色预警处置规范,细化讨赖河水情响应判定标准。

3. 应急体系机制升级:落实“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应急管理改革要求,理顺市防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权责,补齐预警叫应、人员转移、多部门联动短板。

4. 基层实操短板补齐:统一洪涝、干旱分级标准、响应启动流程、信息报送规范,解决以往防汛、抗旱两套标准分头执行、基层操作混乱问题。

(三)编制依据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及甘肃省系列行业标准、省级防汛抗旱预案、《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兼顾水利、气象专业技术规范,兼具合法性、专业性、本地化适配性。

二、核心总体规定解读

(一)适用范围

覆盖嘉峪关市全域,适用于辖区内水库溃坝、河道洪水、城市内涝、山洪泥石流、持续性干旱、供水危机等所有突发性水旱灾害的监测、预警、处置、善后全流程工作,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景区、工矿企业统一遵照执行。

(二)七大核心工作原则

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群众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优先人员避险转移。

2.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市防指统筹39家成员单位,行业部门源头防控、协同处置。

3.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灾害处置以属地街道、乡镇为主体,按灾害轻重分级启动市级响应,条块结合。

4.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统筹资源保障,同步动员社会救援力量、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防灾救灾。

5.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构建消防主力、军警突击、专业队伍骨干、社会力量辅助的救援体系。

6. 科学调度、综合治理:防汛合理利用洪水资源;抗旱遵循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

7.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关口前移,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从被动抢险转向主动防御。

三、组织指挥体系重点解读

(一)市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架构

1.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应急部门副市长;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水务部门副市长;副指挥包含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水务局、军分区、武警支队负责人。

2. 办事机构:市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应急局局长兼任主任,水务局局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统筹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3. 成员单位:共39家,覆盖宣传、公安、水务、交通、住建、卫健、酒钢、园区、乡镇街道、水文、气象、武警消防等全部涉灾行业,附件单独明确每家单位专项职责,杜绝责任空白。

(二)分层级责任体系

1. 市级层面:市防指统一调度全市抢险、物资、人员,协调跨部门、跨区域处置重大险情。

2. 行业单位:水库、河道、景区、工业园区、酒钢等管理单位设立内部防汛机构,落实工程巡查、隐患整改、先期处置。

3. 基层属地:雄关街道、钢城街道、郊区办、文殊镇、峪泉镇、新城镇落实党政主责,建立预警“叫应”机制,负责辖区群众转移、隐患排查、基层自救,重点关照老、弱、病、残、孕、幼等弱势群体。

四、防汛抗旱重点防护对象

预案明确全市四大高风险防控清单,实现风险点位清单化管理:

1. 18座中小型水库:含大草滩中型水库、双泉、安远沟、龙湖、酒钢系列水库、湿地公园调蓄水池等,全部纳入常态化巡查管控。

2. 3个重点乡镇:文殊镇、峪泉镇、新城镇(山洪、农业干旱高发区域)。

3. 河流险段:讨赖河嘉峪关段、文殊沙河、断山口河、田家沙河、白沙河、沿山支渠。

4. 山洪灾害易发区:文殊、峪泉镇山洪沟道。

五、监测预警机制核心创新

(一)多维度信息监测报送体系

1. 气象水文信息: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四部门联合会商,加密暴雨、河道流量监测,提前发布预警。

2. 工程险情信息:区分水库、堤防、重要基础设施、堰塞湖四类险情,统一规范上报要素;重大险情4小时内上报省防指。

3. 旱情信息:水务、农业农村、气象联动监测耕地失灌、城乡缺水、人饮困难等情况,旱情急剧发展即时加报。

(二)四类专项预警机制

1. 江河洪水预警:水务、水文滚动预报河道水位流量,分级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

2. 暴雨灾害预警:暴雨橙色、红色预警触发多部门联合会商,各级政府及时做好人员转移,提前预置抢险力量。视情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暂停户外活动。

3. 山洪灾害预警:科学设定预警指标,落实乡镇、村社包保责任,24小时巡逻,落实叫醒叫应机制,实现“群测群防+专业监测”。

4. 干旱预警:分轻度至特大干旱分级监测调度水源。因水源损毁、管网中断等情况出现供水危机时,供水部门提前发布预警,启动应急供水储备。

(三)预警闭环衔接机制

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制度,预警直接挂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预警发布单位持续滚动更新预报,汛后开展预警效果评估,持续优化预警精度。

六、四级应急响应制度(核心实操条款)

预案将洪涝、干旱灾害从高到低划分为一、二、三、四级,分别明确启动条件、签发主体、处置行动,防汛、抗旱两套分级标准并行实施。

(一)四级响应启动权限

1. 一级(最高):市防指提议,市政府批准启动;适用于中型水库溃坝或者中型水库有可能溃坝、讨赖河流量720立方米/秒以上、五条山洪沟道发生特大洪水、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围困30人以上或影响1000名以上群众正常生活、特大干旱等极端险情。

2. 二级:市防指总指挥签发;适用于中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且上游来水仍增加、讨赖河流量563立方米/秒-720立方米/秒、五条山洪沟道发生大洪水、死亡失踪10-29人或围困15-29人或影响500-1000名群众正常生活、严重干旱。

3. 三级:市防指副总指挥签发;适用于暴雨红色预警、小(一)型水库溃坝或者小(一)型水库有可能溃坝或小(一)型水库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讨赖河流量370立方米/秒-563立方米/秒、五条山洪沟道发生较大洪水、死亡失踪4-9人或围困5-14人或影响200-500名群众正常生活、中度干旱。

4. 四级:市防指办公室主任签发;适用于暴雨橙色预警、小(二)型水库溃坝或者小(二)型水库有可能溃坝或小(二)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讨赖河流量217立方米/秒-370立方米/秒、五条山洪沟道发生一般洪水、死亡失踪1-3人或围困1-4人或影响100-200名群众正常生活、轻度干旱。

(二)分级响应通用处置要求

1. 值班值守:汛期、旱期全员24小时在岗,重大险情党政领导坐镇指挥。

2. 会商调度:响应启动后多部门实时滚动会商,派出专家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3. 资源调配:逐级调拨抢险物资、抢险队伍,交通、电力、通信、卫健同步保障。

4. 人员转移:高风险区域群众提前撤离,对特殊群体专人包保,禁止险情未解除擅自返回。

(三)分类型专项处置措施

针对水库、城市防洪、河流险段、山洪灾害、干旱、供水危机6类灾害单独制定差异化处置流程:

1. 水库险情:分级泄洪、抢筑子堰、下游群众撤离、溃坝后全域安置救灾。

2. 城市防洪:加密堤防巡查、关闭沿河景区、交通管制、分批次转移城区群众。

3. 河流险段:加高加固提防、讨赖河橡胶坝塌坝、人员转移、抗洪抢险。

4. 山洪防御:第一时间预警、危险区全员转移、搜救被困人员。

5. 干旱处置:分级落实限水、应急调水、人工增雨、抗旱保灌溉、保障农村饮水。

6. 供水危机:应急供水、恢复供水水源。

(四)信息报送与发布规则

1. 报送时限:重大险情、人员伤亡可越级上报;及时报送工程防守、旱涝灾情。

2. 统一发布:汛情、旱情由水务部门发布;灾情、救灾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发布,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3. 规范表述:禁止随意使用“千年一遇”“战时状态”等不严谨表述。

七、九大应急保障体系

预案构建全链条支撑保障,确保抢险救灾有队伍、有物资、有资金、有技术:

1. 通信保障:运营商保障应急通信,调度应急通信队伍、装备,确保通信畅通。利用短信、广播、新媒体全覆盖推送预警。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险工险段前置储备救生、机械、土石方、排涝设备。

3. 应急队伍保障:消防救援为主力,解放军、武警、民兵为突击力量,专业抢险队、社会志愿者补充。

4. 供电、交通保障:电力部门保障抢险现场供电;交通部门优先运输人员、物资,及时抢修水毁道路桥涵。

5. 医疗救援保障:卫健部门派驻现场医疗队,开展救治、防疫、心理干预。

6. 治安保障:公安维护灾区秩序、交通管制、安置点安保,打击造谣、哄抢物资行为。

7. 物资保障:应急、粮储部门统筹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轮换、调拨。

8. 资金保障:市财政专项预算保障防汛抗旱、水毁修复、救灾支出。

9. 技术专家保障:建立市级防汛抗旱专家库,水务部门提供全程水利技术支撑。

八、灾后善后与长效管理

(一)灾后善后工作

1. 救灾安置:应急部门调拨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饮水;卫健开展全域防疫,防止次生疫病。

2. 工程修复:当年汛前完成防洪、供水、交通、电力水毁工程修复,恢复防洪主体功能。

3. 灾后重建:各行业统筹推进房屋、农田、景区、厂区恢复重建。

4. 物资补充:汛后及时补齐消耗的抢险物资,足额入库。

5. 灾害评估:每年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评估,复盘短板、优化处置流程。

(二)预案常态化管理要求

1. 动态修订:法律法规、指挥体系、风险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或演练暴露缺陷时,及时修订预案并报市政府审批。

2. 培训演练:汛前至少组织1次全市综合培训;专业抢险队伍每年开展针对性实战演练,检验转移、抢险、调度流程。

九、实施意义与工作要求

1. 统一处置标准:结束以往防汛、抗旱两套预案分头管理模式,实现“一预案统筹两类灾害”,简化基层执行流程。

2. 压实全链条责任:清晰划分市级、行业、乡镇、企业四方责任,39家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化,消除责任模糊地带。

3. 突出本地风险特色:精准匹配嘉峪关市防汛抗旱实际情况,针对性设置防控、转移、调度措施。

4. 强化基层避险能力:完善预警“最后一公里”叫醒叫应机制,细化老弱病残孕幼弱势群体转移包保、避险安置流程,筑牢群众生命安全防线。

5. 健全长效防灾机制:形成“监测预警—分级响应—抢险救援—灾后修复—评估优化”闭环管理,提升全市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十、实施说明

本预案自2026年6月11日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嘉峪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全市各单位、街道、乡镇、工矿企业、景区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培训,对照预案完善本单位专项处置方案、开展隐患排查与应急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隐患闭环整改、预警转移等各项硬性要求。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