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稿

发布日期:2025-12-17 10: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升事故处置的科学性与高效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嘉峪关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预案,制定出台《嘉峪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一)编制目的

建立安全、有序、科学、高效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保障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为基础,衔接《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甘肃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及预案,确保《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实操性。

二、适用范围与事故分级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调整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点覆盖四类情形: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受伤及中毒20人以上(含2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二)事故分级

依据特种设备事故的严重程度、可控情况和影响范围,参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事故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 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预案》附则。

三、工作原则

《预案》明确四项核心工作原则:一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首要任务;二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有效落实、社会积极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三是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常态预防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持续强化特种设备事故应对能力。

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具体包括四类预案:

1. 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有关单位配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 特种设备部门应急预案:由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

3. 使用单位应急专项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4. 公众聚集活动专项预案:举办重大节庆、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公众性聚集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按规定报备。

同时,各类应急预案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确保与实际需求相适配。

五、《预案》实施意义

本《预案》的出台,为嘉峪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有助于压实各方应急责任、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对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文化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5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