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3 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发〔202212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

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2323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以来,全残疾人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残疾人民生改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

(一)惠残扶残政策更加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瓶颈”问题,制定出台了《嘉峪关市“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嘉峪关市无障碍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嘉峪关市“十三五”残疾人法制建设规划》《嘉峪关市“十三五”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嘉峪关市残疾人精准康复实施方案(2016-2020年)》《嘉峪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嘉峪关市贫困残疾人帮扶基金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嘉峪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普惠特惠政策。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均达到100%困难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率达到100%,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安置城乡残疾人就业1800名,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高速增长。“十三五”期间,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累计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5516.75万元,相比“十二五”增长了72%。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350万元。建立贫困残疾人帮扶基金,分别从福彩、体彩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筹集帮扶基金743.63万元,用于残疾人帮扶救助、康复托养、文化体育、残疾学生教育补助等领域助残项目高质量实施

(四)残疾人基本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目前,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已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长江假肢适配站、残疾人农疗与职业培训基地,总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残疾人辅具适配率达到90%0-16岁残疾儿童得到免费康复服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效果显著。

(五)残疾人群体精神面貌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平等共享精神文明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展现了自强不息的积极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市残疾人工作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甘肃日报和甘肃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大差距。部分困难残疾人生活问题还未得到充分解决,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就学、就医照护等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还未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创业增收渠道不够广泛,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存在短板,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聚焦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砥砺前行、担当实干,注重补齐短板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兜底保障与积极赋能相结合关注需求与优化供给相结合、巩固成果与创新机制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共建相结合,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嘉峪关的崭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2025年,全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助力幸福雄关建设。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层次开展助残就业帮扶行动,基本形成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辅具适配等方面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专栏 嘉峪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5

属性

收入和就业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基本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600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预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0

约束性

11.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300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

强化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1.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落实单人户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继续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费用补贴。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2.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残疾人工商户和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做好残疾人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落实好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不断扩大基本医保医疗康复项目将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或参照住院进行管理和支付,减轻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其他社会保险,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等商业保险,对自愿投保并符合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的残疾人家庭种植养殖项目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3.落实残疾人社会优待政策。继续实施残疾人乘坐内公共交通工具乘车便利和优待政策。落实残疾人免费进入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政策。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本生活保障,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为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加强相关抚恤优待工作,促进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合理衔接,保证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4.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在应对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关注残疾人群体,加强对残疾人的保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保障和应急服务能力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在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协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及时疏散逃生。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培训,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减少伤害事故

完善残疾预防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

1.加强残疾预防与关爱制定实施《嘉峪关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利用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眼日、爱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开展残疾妇女健康服务,加大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能力效果。开展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牵着蜗牛去散步残疾人关爱行动。开展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传染病和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的防控。强化科技助残促进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在残疾人康复、残疾预防等方面的推广应用。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减少因意外灾害事故致残。

2.健全残疾人健康医疗体系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采取公办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服务设施规范运营和发挥效益。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加大康复学科建设和康复技术研究,发展农疗康复,提高综合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快现代康复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医联体建设,探索医康养居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

3.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推广社区康复服务,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等纳入全市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4.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照护技能培训,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等老年残疾人。

5.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搭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平台推广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

(三)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通过劳动获得更有尊严的生活。

1.健全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1-2025)》,制定出台《嘉峪关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的已就业残疾人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制定盲人按摩机构建设及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健全完善盲人保健按摩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加大盲人按摩培训力度挖掘和培育残疾人技能大师,鼓励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在场地、设备、流程管理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2.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质量积极搭建残疾人技能展示和就业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开发并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及家属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调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更为困难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为具有就业创业条件的各级各类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无障碍服务。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帮助残疾人开展劳动就业产品、当地旅游文化产品、地方特产的经销活动,培育残疾人网络主播。加大农村残疾人科技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创建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家庭农场和种养殖能手,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

3.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大力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对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发展残疾人文教体育事业,让残疾人生活更加自信。

1.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贯彻落实《甘肃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残疾儿童康复福利机构附设幼儿教育服务。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支持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普遍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进行重点帮扶。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持续发展特殊教育。建立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讨和教学指导,提升全特殊教育水平。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推行新课标新教材,改革教学教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做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的引进和安置,为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专门机构储备人才。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3.拓展残疾人文化服务构建较为完善的无障碍文化服务体系,激发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热情,保障残疾人的文化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支持残疾人参加书香陇原·阅读有我”“华夏书屋等公共文化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文化服务,推动残疾人无障碍共享文化公共资源。开展残疾人文化季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优秀文创产品开发、交流与展示,支持建设残疾人文创产业网络平台和销售平台。支持创编、出版、演出残疾人文化艺术作品。发展特殊艺术,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积极参加特殊艺术交流活动,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4.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残疾人体育服务纳入公共体育基本服务体系,推动公共体育设施为残疾人免费开放;加强残疾人训练基地建设,支持建设基层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积极开展残健融合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鼓励基层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康复健身体育知识,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加大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发现培养力度,完善残疾人运动员训练体系,培养、输送更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残疾人体育赛事。参加全省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和单项体育赛事。

(五)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

1.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落实宪法、民法典等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开展反残疾歧视评估,广泛征询残疾人、残疾人组织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点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调研。制定完善保护残疾人权益的专项特惠政策和优惠扶助规定。

2.强化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无障碍功能,教育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大力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方便残疾人诉讼,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优先给予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残疾人诉讼费或缓交仲裁费。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提升无障碍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等无障碍相关法规和标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乡村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厕所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场所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公共停车场按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鼓励高铁、民航、车站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优惠便利服务,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残疾人无障碍需求。加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推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智能化信息无障碍服务建设,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和公共服务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建设改造,在新闻类电视节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加配字幕,政府新闻发布会增加手语服务。推广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设立方便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的紧急呼叫与显示系统。建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促进工作机制,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及参与程度,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大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4.为残疾人提供精准便利服务。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加强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准确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及时录入残疾人动态需求,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完善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开展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和社会保障卡等加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服务在助残中的普惠应用。

)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延续脱贫攻坚政策。确保已脱贫残疾人家庭已经享受到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帮扶政策持续落实。农村残疾人家庭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纳入一类或二类低保对象施保。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等兜底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2.持续加大帮扶力度。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针对性培训和产业扶持、就业帮扶,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就业工厂等方式增加收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依法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加快补足农村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照护、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短板

3.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将扶残助残纳入村规民约,扎实推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服务平台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村(居)委会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走访探视,根据残疾人需求,协助政府做好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安全提示、辅助性就业、社会工作等服务,实现村村有服务。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

4.健全动态监测机制。以农村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兼顾缺少劳动力、就业增收难、主要依靠社会保障兜底等抗风险能力弱的残疾人家庭,以及突发意外致残家庭,加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确定为监测对象,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范围,形成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动态清零的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协同高效的治理效能。残工委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2.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落实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每年从福彩、体彩公益金留成中分别提取10%,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维权、专项救助和文化体育事业。建立稳定的残疾筛查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经费机制。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享受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床位补贴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3.发挥好残疾人组织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深入推进残联系统改革,创新服务,增强活力。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残联领导班子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落实残联班子配备残疾人干部要求,抓好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和职称评定,培养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改善基层残协专职委员待遇,完善公益性岗位专职委员续聘办法,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保障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需要,引导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

4.营造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文明社会环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厚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加强残疾人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机制,引导和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

四、实施机制

实施好本规划是市委市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和统领作用,把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审计等内容,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完善配套措施,全面抓好规划的落实。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必要时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接受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围。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在十四五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按照有关规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注释:

残疾人社会保障

1.最低生活保障。落实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人户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对纳入低保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残疾人“两项补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

3.残疾人通讯资费优惠。合理降低残疾人通信通讯、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流量资费。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群”“朋友圈”。

残疾人康复服务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心理辅导和康复指导等专业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

2.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康复疏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3.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生活照料、康复护理、辅助性就业等相结合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4.残疾人互助康复。鼓励残疾人参与省级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5.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将康复专业纳入全科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

残疾人就业创业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残联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合力安排残疾人就业。

2.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生产增收。

3.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4.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各级部门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5.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依据国家和甘肃省促进就业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争取资金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6.就业机构和用人单位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安排残疾人见习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盲人就业创业,打造“雄关金手指盲人按摩品牌”。

7.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文教体育

1.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

2.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范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规范送教上门服务。

3.“五个一”文化活动项目。为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

4.信息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市公共图书馆设置残疾人阅览区,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

5.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扶持接受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扶持有实力、有条件的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6.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设立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组织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无障碍建设

1.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加快推动医疗、教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建设改造,设置低位服务柜台、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公共活动场地、城市公园、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人行横道交通信号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住宅和公共建筑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

2.推动无障碍信息化服务建设。推进自动售卖设备、医院自助就医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车站自助检票设备、机场自助值机设备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建设改造。利用图像识别、盲文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应急信息提示装置。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