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兴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经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兴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则斌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旭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