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0 00:00 浏览次数: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20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年终考核评估方案

 

为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及各项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99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卫生计生工作综合督查考核的通知》(甘卫明电发2014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刘伟平省长在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核心,依据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估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坚持“三条线”考核原则。围绕市上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依据年初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内容,考核党政班子及领导履行职责情况、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及系统线工作力度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升等。

 (二)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将各级全员人口数据库的数据真实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核心数据的准确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对工作中弄虚作假、人为调整、修改数据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末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坚持层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市级考核各区工作情况,既考核工作目标结果,又考核工作过程,侧重工作过程考核。各区对镇和社区的考核,侧重考核工作过程。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纳入责任书的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将群众满意度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群众知晓率、落实及时率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重点指标

 (四)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若干意见》(省委发〔20093号)要求和刘伟平省长在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于严重弄虚作假、工作任务完成差或工作出现严重下滑的,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二、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

 (一)考核评估主要内容

1.党政线主要考核市政府与各区签订责任书的完成情况。重点考核人口目标,各级党政履行职责,经费保障,机构稳定,制定惠农政策时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查处等情况。

2.部门线主要考核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时,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及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

3.系统线重点考核:(1)三项约束性指标:人口自增率、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有无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2)基层基础服务和管理;(3)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4)单独两孩政策执行情况;(5)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6)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7)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9)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10)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二)考核评估的方法

1.全面考核和平时调查相结合。采取以年终全面考核为主、入户调查核对和平时情况掌握为辅的办法,将所涉及项目分别确定权重计入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2.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定量指标由抽样调查、实地调研和人口相关数据库数据综合评估;定性指标依据基层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综合分析排名。

3.突出群众满意度和工作进步相结合。对各考核单位考核结果既进行横向比较,也进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以年度考核重点工作为核心,纵向比较以突出工作进步情况、群众综合满意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率及群众知晓率作为考核指标体系中的重点内容。

三、组织实施

考核评估实行逐级考核和排序。市级对各区、相关部门及酒钢(集团)公司的考核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抽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口委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组织实施。各区对镇、社区的考核评估由各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区实际进行。

 (一)自评

镇、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进行自查,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考核验收时,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一律按规定扣分,过期不补

 (二)区级考核

10月中旬,各区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所辖镇、社区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评估报告和镇、社区的考核排序结果,于1022日前报送市人口委。

酒钢(集团)公司参照上述要求,做好所属厂矿的考核评估工作。

 (三)市级考核

1022日开始,市上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及酒钢(集团)公司进行考核。以年初签订的责任书为基础,结合平时抽查、督查、信访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瞒报、漏报出生,性别错报等情况,按个案扣分;对信访案件不及时查处上报的按个案扣分;对省市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没有及时落实整改的按个案扣分;对党政线上报数据作假者加重扣分;对发生计划生育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查结束后市人口委负责汇总,1025日前形成全市考核情况专题报告,并将评估数据、排序结果、考核报告报送省卫计委。

四、考核纪律

(一)在考核评估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认真执行考核调查程序及保密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考核调查任务。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或随意修改、涂改数据,否则追究责任。

(三)保证调查质量,做到逐户调查询问,书写规范,严禁照抄卡册,否则追究责任。

(四)考核调查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按时上缴,不得遗失。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委各部门。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