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2036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3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任务

    (一)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方式

    1.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主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巡游出租汽车应当喷涂、安装明显的专用标识,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以及通过电话、互联网等电召、网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要有相适应的标识,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站点、景点候客。

    2.有序发展出租汽车。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考虑城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车里程利用率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实行总量控制,有序发展。

    (二)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

    1.经营模式改革。实行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企业所有,采取“公司化经营”模式,促进出租企业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业形象。

    2.经营权制度改革。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经营期限为8年。新增巡游出租汽车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文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现有已经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巡游出租汽车,自2019910日起,经营权期限到期(含因车况等原因导致车辆报废的视为该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到期)后,签订《嘉峪关市巡游出租汽车特许经营协议》,给予8年做为过渡期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届满后收回经营权,由政府重新配置。重新配置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经营权期限届满或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收回经营权。

    3.利益分配制度改革。一是规范承包经营方式。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应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不得层层转包。二是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巡游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三是改革利益分配方式。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革利益分配方式,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严禁出租车企业向驾驶员转嫁投资等经营风险。

    4.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要优化运价结构,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 

    5.促进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一是推动经营主体转型。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通过兼并、整合、重组等方式,实行公司化、规模化经营,降低管理成本,创建出租行业品牌,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二是推动经营模式升级。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探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网约化服务,推行APP、电话、微信叫车服务,实现线上线下的优势互补,提升运营效率和收益。鼓励拓展服务功能,通过改装分段式计价器,方便合乘乘客分别计价、合理付费。三是合理调节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供需关系。每3年开展一次运力规模评估,使运力规模与市场需要相适应。

    (三)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

    1.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健康发展。一是按照《嘉峪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行细则(试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有序、合理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二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准入审批方式,力争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三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不得恶意竞价,扰乱客运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四是实现差异化的服务定制。要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满足社会公众品质化、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2.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监管。签订《嘉峪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特许经营协议》,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准入和退出,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的服务能力,车辆技术标准、从业人员素质等严格审核把关并建立退出机制;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行为,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可靠,满足国家运营服务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提升服务品质,严禁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四)改善经营市场环境

    1.完善服务设施。要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合理布局,认真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车站、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巡游出租汽车候客区域为运营提供便利。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诚信档案及评价体系,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将其做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对相关守信失信行为形成联合奖惩案例推送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在“信用甘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

    3.强化市场监管。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加快开发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监管系统,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有效考核和监管, 对考核不合格及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驾驶员,依法依规核减经营权数量或吊销经营资质,对相应的驾驶员注销从业资格;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4.优化出租车企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与出租车企业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及时调解劳动纠纷,解决驾驶员队伍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并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5.完善规章制度。市交通运输局加快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的标准规范,制定《嘉峪关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形成适合我市出租企业和驾驶员管理、考核等较为完善的出租汽车管理体系,为依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牵头和行业管理工作;维稳部门要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力度,切实维护好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门要做好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认定、违法犯罪记录审查、车辆登记管理等工作,支持交通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寻衅滋事、暴力抗法行为;网信部门要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和管控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做好出租汽车服务设施项目立项审批和运价核定等工作;工信部门要指导好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备案工作,督促企业为从业人员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商务部门要结合国家出台的机动车报废政策,细化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报废规定;税务部门要做好发票开具等税务管理工作;市场监督部门要做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注册登记和计程计时等计量器具的鉴定工作;司法部门要做好法规体系的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相关保障工作;市总工会要做好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权益维护和保障工作;人民银行要做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支付和结算服务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全力配合做好出租汽车改革的相关工作。

    (二)维护行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改革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全面细致做好改革政策的宣贯工作,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要准确研判本《实施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维稳、公安、网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落实维稳责任,密切掌握行业动态,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排查化解风险。要建立预警机制,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早发现早预防,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停运罢运和极端冲突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从业人员聚集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网上大规模传谣信谣的恶性事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涉及内容较多,情况复杂,各相关单位要形成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有效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实现全过程监管,保障改革顺利实施,促进出租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