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6:38 浏览次数: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现将《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4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按照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办好提高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社区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酒钢职工游乐园环湖步道改造、老旧居民小区改造提升、农村居民庭院和生产道路改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6件惠民实事,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工作内容: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原参保职工(含退休职工)每人每月缴纳6元调整为10元,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由原来9万元调整为7万元,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32万元调整为40万元,调整后大病保险执行原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为95%

责任领导:赵宝毅

牵头单位:医保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

进度要求:4月前完成。

(二)社区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

工作内容: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将农村老年人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范围设立孝善基金”。    

责任领导:赵宝毅
    牵头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进度要求:5月开始实行。

(三)酒钢职工游乐园环湖步道改造

工作内容:铺设酒钢公园环湖塑胶健身步道,总长度1100米,总面积2945平方米。

责任领导:义战鹰

牵头单位:体育局

配合单位林草局、嘉恒公司等相关单位

进度要求:7月开工,9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四)老旧居民小区改造提升

工作内容:改造提升人民街区、兰新街区、大众街区等20老旧居民小区

责任领导:何正义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自然资源局、房管局、嘉恒公司等相关单位

进度要求:7月开工建设,12月竣工验收。

(五)农村居民庭院和生产道路改造

工作内容:改造嘉峪关村、黄草营村、断山口村、野麻湾村、中沟村、观蒲村、安远沟村、泥沟村、河口村、团结村、石桥村、文殊村等12个村的居民点后院,并疏通后院道路。对全市17个村的院落及周围环境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义战鹰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等相关单位

进度要求:7月完成。

(六)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工作内容: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筑面积6192平方米。

责任领导:赵宝毅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进度要求:6月开工建设,年底完成主体建设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确保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其他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督查督办,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单位督促整改。

(四)加强宣传报道。嘉峪关日报社、市广播电台要开辟专栏,对为民办实事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弘扬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为民办实事,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为民办实事。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