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1912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18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是保障天然气长期稳定供应的基础和关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意义重大。现阶段我市天然气发展存在调峰压力大,储气设施建设滞后,应急调峰机制不健全,储气调峰责任不明确,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天然气稳定供应工作,加快我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完善调峰应急机制,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甘肃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峪关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各项任务要求,加快补足储气能力短板,提高应急储备和调峰能力,明确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的储气责任和义务,建立和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各方参与、成本共担、灵活高效的储气责任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二、保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建立健全天然气应急储备,在2020年供暖季前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我市行政区域内日均3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2020底前形成不低于其年用5%的应急储气能力。

(二)储气能力目标。2020年,全市天然气应急储备储气能力达到1067万立方米其中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500万立方米,嘉峪关汇能公司467万立方米,中核龙瑞科技公司核处理基地100万立方米(不可中断大用户)。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储气设施建设。根据《甘肃省天然气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0年),明确我市地方政府天然气储备任务由2018年规划新建的兰州LNG储备中心统筹保障,我市积极配合支持兰州LNG储备中心建设,在2020年供暖季前达到应急调峰能力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二)落实燃气企业储气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在2020前城市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其中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储气任务由兰州LNG储备中心承担。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嘉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中核龙瑞科技公司落实储气目标任务,在2018年采暖季前,对尚未达到要求的部分应通过购买或签约调峰能力的办法,履行应承担的储气能力社会责任。政府与企业签订储气责任书。(市政府办牵头,市工信、市发改委、嘉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中核龙瑞科技公司配合)。

(三)切实做到全市供用气合同“全覆盖”。督促城市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每年一季度完成年度供用气合同签订,二季度完成采暖季供用气合同,并将合同签订情况及时报送省工信,燃气企业同下游用户按照落实的资源量签订供用气合同,确保合同详细规范、有量有价,体现价格浮动机制,标明可中断用户政策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市工信牵头,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嘉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配合)。

(四)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指导督促城市燃气企业根据全市用气特点,对终端用户进行分类,区分为可中断用户、可调减用户和不可中断用户,通过优化供气方式、优先保障气源、试行淡季优惠气价等方式,指导鼓励城市燃气企业优先发展可中断用户和可调减用户,形成不少于日最高用气量20%的用户调峰能力,制定详细的用户清单并报省工信。(市工信牵头,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嘉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配合)。

(五)有序做好“压非保民”工作。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城市公交等民生用气。制定压非保民分级应急预案,细化至终端用户并明确不同级别的启动条件和程序,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平稳供气问题。(市工信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嘉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配合)。

(六)有序实施“煤改气”。结合2018年全市煤改气需求,提前对接资源,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坚持以气定改的原则,有序推进煤改气,优先保证2017年结转的煤改气用户,在发展新增煤改气工程,统筹考虑总量和高峰期双重因素,合理确定煤改气规模,务必做到先合同、后改造,改造到位并稳定供气前,继续保持原有取暖方式不受影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嘉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配合)。

(七)建立健全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和调峰机制。建立健全分级调峰用户制度,因地制宜调整用气结构,通过优化供气方式、优先保障气源、施行淡季优惠气价等方式科学有效降低非居民用气负荷,落实不少于所辖区域城燃企业高峰日用气量20%的用户调峰能力。优化区域内天然气资源配置,紧急情况下,由市工信局统筹调度天然气资源。(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嘉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配合)。

(八)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政策。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鼓励市场化交易,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从紧安排调价幅度。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对城乡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用气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利用中央财政现有渠道加大扶持力度。(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嘉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任务落实。成立嘉峪关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嘉峪关昆仑燃气公司峪关汇能天然气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部署,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责,牵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工作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市工信局统筹做好年度及采暖季总量平衡,指导供气企业将资源通过签订合同落实到终端用户,冬季高峰期积极衔接争取资源,完善天然气用户有序用气制度。市发改委支持企业通过新建、扩建等形式履行储气设施建设责任。

二是深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天然气管道输配价格和成本审核,完善输配价格机制,降低天然气输配成本。研究天然气季节差价,合理引导天然气消费。

三是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网建设两手抓,加快完善我市区域内整体天然气管线布局,消除管输能力不足制约。燃气公司应主动承担储气设施建设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管网升级改造工作,协调各储气系统间的压力,实现全市管道互联互通,实现资源互补,最大限度的发挥应急调峰能力。

四是完善信用体系,对违约及保供不力的企业,视情形纳入失信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