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8〕28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18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嘉政办发〔2012〕110号),现对2018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安排
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0次,举办专题学法1次。
二、常务会议会前学法
(一)第一季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市文广新局)
2.《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发改委)
(二)第二季度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市法制办)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市工信委)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市电子政务办)
(三)第三季度
6.《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市安监局)
7.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市综合执法局)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环保局)
(四)第四季度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市法制办)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市统计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另行确定专题学法的主题、形式和时间。
四、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题学法活动由市政府法制办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习时间约2小时。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全市性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结合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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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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