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18188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

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的53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取消后的证明事项落实工作,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在精简证明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附件: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具体用途

提供单位

个人

主管单位

备 注

1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部考试中心

市教育局

 

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合格证明

课程顶替或其他用途

教育部考试中心

3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合格证明

课程顶替或其他用途

教育部考试中心

4

亲属申请探访被强制隔 离戒毒人员时需提交的户籍地居 (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申请探访被强制

隔离戒毒人员

户籍所在地

居(村)委会或派出所

市公安局

 

5

被收养人申请投靠养父母入户时需提交的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全户户籍证明

被收养人申请投靠

养父母入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6

军校录取通知书

发放优待补助

教育部门

市民政局

 

7

户口本

公安部门

8

学历证明

初级、中级职称评审

毕业院校

市人社局

2003年以前的毕业证明和军队院校、党校 等 无 法 从“学 信网”查 询 的 学 历 信息,仍 需 要 提 供原件。

9

学历证明

职业资格审核及办理

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门

10

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职工生育保险

待遇审核

申请人

11

结婚证

民政部门

12

准生证(生育登记服务证)

社区

13

独生子女证

社区

14

单位介绍信

职工单位

15

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务工/上学等证明(临时外出突发急诊人员提供)

参保城乡居民异地住院费相关待遇支出审核

探亲地村镇、社区;异地学校;出差单位;旅游公司

16

异地居住审批表

参保职工异地门诊

重症慢性病相关待遇

支出审核

申请人

17

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文件)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社保部门

公积金中心

收入证明和工资流水单取消后,用 《住房公积金缴存 证明》替代。

18

工作调动文件、录用文件 (无法提供工作调动函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职工调离时,提取

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

19

账户内部转移业务时原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职工在省属、中央在单位内调动, 且都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转移

缴存单位

20

缴存基数调整提供的

工资表

缴存单位核定每年

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

21

转入地公积金中心

开户确认书

职工调动,且在

外中心缴存住房

公积金,办理转移

缴存单位

22

汇缴资金付款票据

单位办理汇补缴住房

公积金业务

缴存单位

23

法律责任告知书及

承诺书

为防范骗贷行为,

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申请时签订

借款申请人

24

收入证明

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申请时签订,用以证

明还款能力

借款申请人或单位

25

银行工资流水单

银行

26

单身承诺书

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申请时签订,用以

证明婚姻状况

借款申请人

27

书面申请办理的文字报告

办理水运企业(船舶)

水路运输许可

个人或申请企业

市交通局

 

2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29

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办理涉路施工验收

交通、市场监管部门

30

申请人机构证明

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嘉峪关公路

路政执法处

 

31

涉路施工项目合法性证明

项目批复单位

32

涉路施工许可授权经办人办理的委托书

申请人

33

涉路施工经办人身份证明

涉路施工许可经办

公安部门

34

办理设置非公路标志

申请人证明材料

办理设置非公路

标志许可

公安部门

35

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办理涉路施工验收

交通、市场监管部门

公路管理局

 

36

组织机构代码证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申请单位或个人

市水务局

 

37

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河道、湖泊排污口

设置和扩大审核

有关单位出具的

文件(申请单位提交)

38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的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材料复印件

临时占用草原审批

具有相应资质的

设计单位

市农林局

 

39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的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材料复印件

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

和畜牧业生产服务区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审批

具有相应资质的

设计单位

40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提交的其他材料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延续审批

申请人

市卫计委

健康证明取消后, 改为提 供“医师 执 业 注 册 承 诺

书”。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申请人

41

资信证明

医疗机构设置及

执业许可

会计事务所

42

健康证明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省、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43

刊登在省级报刊上的

遗失声明

医师资格证书、执业

证书补办

申请人

护士执业证书补办

申请人

44

产前急救应急预案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许可、校验

医疗保健服务机构

4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房产管理部门

46

前次批准的?药品委托

生产批件?复印件

药品委托生产延期审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管局

 

4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及备案变更

企业所在地市场

监管部门(多证合一)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延续注册及注册变更

企业所在地市场

监管部门(多证合一)

48

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

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许可证及备案证、许可证变更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49

防雷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气象局

随工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原件取消后,由《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报告》替代。

50

防雷装置随工监督检测

报告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具有防雷装置检测

资质的机构

51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52

危险化学品储运许可

证明材料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当地公安部门

53

施放气球活动期间天气条件证明文件

举办施放气球活动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