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嘉峪关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1889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嘉峪关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18年嘉峪关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7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嘉峪关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切实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科学化水平和效益,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防御气象灾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保障农业丰产丰收中的作用,根据《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和《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省经济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和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现代化建设,以改革发展和创新驱动促进我市人影工作,着力提高人影的科技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人影在服务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园林城市建设、保护生态以及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影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人影办要认真做好作业人员岗前培训、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落实作业经费和弹药采购等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人影工作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人影作业点基础建设。继续推进人影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完善新建增雨(雪)作业点各项设施,增强人影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市人影办将积极组织人影业务人员,根据本地气候变化特点,主动开展常规增雨(雪)抗旱减灾地面作业服务,坚持服务“三农”与防灾减灾两不误。

(四)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人影服务。主动投入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建设当中,在生态脆弱区、易灾区开展生态气象监测评估。加强生态服务型人工增雨(雪)能力建设,重点做好全市生态保护区域的人影服务工作。

(五)完善人影应急服务预案。积极有效开展戈壁增雨、水库增水、重大社会活动保障以及生态保护人影应急作业服务,不断提高人影公共服务能力和作业效益。

三、作业点布局

为充分发挥火箭作业点在增雨(雪)中的整体组合效果,提升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市人影办开展作业点布局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分析总结具体实施方案,使全市人影作业站点及人影装备能够按照区域气候和地形特征统筹科学布局,涵盖区域包括全市境内、讨赖河上游区域、嘉峪关周边重点荒漠保护区、黑山湖水库等重点区域的增雨(雪)能力。增强人影工作的机动性和实效性,实现降水效果的最大化。

四、作业时间

全市人影作业时间为20185月—20195月。市人影办根据人影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天气状况及服务需求,安排作业人员进入阵地时间。除常规作业外,重点做好农作物需水季节和干旱发生期的人影作业。其他时段根据天气气候变化和应急作业需求适时调整作业部署。

五、作业经费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和《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人影作业经费要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同时要确保一线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补贴得到落实。

六、作业要求

(一)严格执行人影作业空域申请制度及作业程序,按照职责分工,市人影办负责城区作业点作业的空域申请和作业,市气象台根据新一代天气雷达图确定最佳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

(二)加强对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配备必须的人影装备零配件,确保投入作业的人影装备处于最佳状态。

(三)作业期间,严格按照批准作业点开展作业,作业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作业,作业时要加强对空观察和火箭降落区的调查,做好增雨火箭出入库和消耗登记,切实做到安全作业。

(四)严格执行人影作业上报规定,及时上报作业信息,收集和整理与作业有关的实时气象探测资料和作业效果评价。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