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永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30 10: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任〔202317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张永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231129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永利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瑜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楠同志任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锋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忠田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永利同志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张锋军同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31129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