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10: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办发〔202371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推动企业挂牌上市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6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助力

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步伐,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企业挂牌上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紧紧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拓展市场广度深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升企业竞争力,壮大企业挂牌上市“板块”,促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上下联动、分类指导”原则,建立支持企业挂牌上市服务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上市企业1家,新增“新三”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家以上,并形成“储备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育苗行动

1.深挖上市企业资源各行业主管部门摸清家底,在企业自愿、行业主管部门集中申报的基础上,每年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企业进入市级重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以下简称“后备企业资源库”),“一企一策”制定产业发展支持方案。对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但缺乏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提高其上市积极性,加快启动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

2.完善上市企业培育。按照“储备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梯次推动模式,进一步完善市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并推荐进入省级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重点培育、长期跟进、适时关注”3类实行动态管理,“一企一策”、分类推进。对企业名单实施动态调整。鼓励吸引各地上市公司和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落地嘉峪关。(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3.建立高质量企业上市梯队。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每年挖掘1-2户“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培育形成“专精特新后备板块”。大力开展“规改股、股上市”行动,聚焦辖内纳税超500万元企业,遴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创新产业链条的“金种子”企业,通过辅导培育,分层、分期推进股改、规范发展,夯实上市根基,促进相关行业龙头企业能上则上、应上尽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4.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强化企业主体意识,结合后备企业资源库实际,形成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企业股份制改造清单,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参与股份制改造。推动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的国有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支持国有企业并购与产业链相关联的上市公司“借壳”上市。(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二)优化服务环境

5.畅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将入库企业纳入本行业重点服务对象,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改制挂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6.加强上市辅导培训。进一步深化与各类证券交易所、券商的沟通和对接,组织参加省级资本市场培训班、企业上市辅导培训班,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典型宣传、异地调研、政企共同研学、参访上市公司等活动,邀请专家授课辅导,普及资本市场基础知识和资本运作基础性业务技能。支持开展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辅导,帮助企业树立正确上市理念,学习掌握上市政策,激发企业上市热情,将“要我上市”的宣传号召转变成“我要上市”的实际行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  

7.稳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充分利用“新三板”作为北交所上市“跳板”的优势,重点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先行资本运作。建立企业与政府、中介服务机构三方联动机制,制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专属服务方案,“一企一策”协调解决改制上市问题,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保姆式”精准扶持,督导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职开展辅导工作,提高企业上市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持续加大融资支持。组织金融机构和后备企业开展常态化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丰富产品体系,为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优化融资服务。引导后备企业争取省内外各类私募基金的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峪关监管分局、人行嘉峪关市分行、市政府金融办)

9.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升级主力军作用,鼓励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开展并购,以上市公司为龙头,发展产业集群,持续强链补链延链。密切关注上市公司风险,加强分析研判,“一企一策”指导帮扶。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严格风险管控,遵循市场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峪关监管分局、人行嘉峪关市分行、市政府金融办)

(三)健全推动机制

10.建立包抓机制。按照对拟挂牌上市企业服务“一企一团队”“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思路,建立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包抓机制。各包抓责任人要结合全市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分工、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行业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计划,定期联系包抓企业,调度企业相关问题解决情况、企业挂牌上市计划推进情况、服务团队工作进度和质量;宣传各级支持挂牌上市政策,跟踪解决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融资等所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

11.畅通政金企担沟通渠道。充分发挥金融顾问作用,“一企一团队”搭建政金企担常态化沟通桥梁,帮助解决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金融政策直达、金融服务直达,进一步提高企业挂牌上市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峪关监管分局)

12.用好平台资源。引导拟上市企业登录甘肃资本市场培育

系统,满足企业对政策知识服务、上市培育服务、并购重组服务、中介资源对接服务、投融资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需求。强化甘肃资本市场培育系统运用,跟进拟上市企业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四)落实激励措施

13.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后备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备企业上市前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后备企业发生改制重组业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4.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激励。202311日起,省财政对于我省成功在境内主板、境内科创板、境内创业板及北交所首发上市的企业,按照上市成本(承销保荐费用、审计费用、法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下同)实际支出给予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注册地且经营主体位于本省行政区域的企业,在香港联交所及其他境外重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且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本省境内的,按照上市成本实际支出给予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省或通过“借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我省的,按照上市成本实际支出给予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挂牌成本实际支出给予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本省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完成股改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引导我市企业加大挂牌上市步伐,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政府金融办)

15.落实市级激励政策。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对于我市成功在境内主板、境内科创板、境内创业板及北交所首发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于注册地且经营主体位于本市行政区域的企业,在香港联交所及其他境外重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且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本市境内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或通过“借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我市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在本省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完成股改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以上奖励政策企业按照最高标准申请,原则上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资金奖励。原《嘉峪关市企业挂牌及上市扶持奖励办法》(嘉政发201910)到期废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建立领导干部包抓制度,每年确定12家目标上市企业,组长、副组长包抓包干,一事一议重点支持。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工作专班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项目招引落地、本地企业投融资推介、政策直达等服务。健全完善现场调研、定期会商、信息交流、工作协同、容错纠错等制度,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上市、基金投资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形成工作合力。针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制定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月调度、季走访,形成纵横联动、分工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合力,共同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

(四)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企业上市宣传工作,深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支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服务措施以及已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案例,放大“示范效应”,营造“想上市、议上市、争上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嘉峪关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附件

 

嘉峪关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长:周俊   副市长

副组长:赵光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益蓉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袁治伟   人行嘉峪关市行行长

雒金俊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峪关监管分局局长

 员:包国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国耿   市工信局副局长

李进贤   市文旅局副局长

张淑芬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晓   市住建局副局长

雷丽鹏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军林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晓燕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杨丽琴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邵永平   人行嘉峪关市行副行长

张平平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嘉峪关监管分局副局长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