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2 10: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2211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7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规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法治统一、从源头上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制发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策的主要形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近年来,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存在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制定程序执行不严格、内容违法,报备率、及时率不高,备案审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推进依法决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部规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好相关各项工作。

二、明确制发主体

    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管理制度,清单(见附件1)内的主体可以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清单之外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均不得制发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部门制发。党委工作机构及其部门管理机构、群众团体组织、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制发程序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合法性审核之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要及时公开发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四、严格审核把关

各部门各单位制发规范性文件前要对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论证,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于提请市政府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在提交市政府相关会议讨论前需经市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不合规的文件,不得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发规范性文件前应当由内部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

五、强化备案审查

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于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协同市政府办公室按要求及时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报市政府备案。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本意见印发的备案审查文书格式(见附件2),制作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和说明,及时报送市司法行政部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各制定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力度,及时处理违法文件,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有件不备、有错不纠的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予以通报处理。

六、注重清理实效

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协同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情况每两年开展一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清理完成后要形成文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各部门各单位应理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底数,对于已过有效期、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公布。

七、突出能力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要明确内设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聘请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论证、决议等工作,注重发挥本单位本部门公职律师专业技术优势。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牵头成立本市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完善专家协助审核机制。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

市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安排部署、统筹推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本市的应用工作,着力实现对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2022年1月1日起,各部门各单位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均应当通过信息系统报送合法性审核资料,由市司法行政部门通过系统进行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均应当通过信息系统报备。通过系统报备后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在互联网上公开并统一提供检索查询服务。此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由市司法行政部门另行发文通知。

九、加强监督指导

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要加大查处力度。要将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嘉峪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2.备案审查文书格式

 

 

 

 

 

 

 

 

 

 

 

 

 

 

附件1

嘉峪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1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嘉峪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3

嘉峪关市雄关街道办事处

4

嘉峪关市钢城街道办事处

5

嘉峪关市郊区工作办公室

6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

嘉峪关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8

嘉峪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9

嘉峪关市教育局

10

嘉峪关市科技局(嘉峪关市外国专家局)

11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

嘉峪关市公安局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13

嘉峪关市民政局

14

嘉峪关市司法局

15

嘉峪关市财政局

16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18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19

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峪关市人防办)

20

嘉峪关市交通局

21

嘉峪关市水务局

22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嘉峪关市乡村振兴局)

23

嘉峪关市商务局

24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嘉峪关市文物局)

25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6

嘉峪关市审计局

27

嘉峪关市体育局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28

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29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0

嘉峪关市统计局

31

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2

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33

嘉峪关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

34

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35

嘉峪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36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

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38

嘉峪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9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40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41

嘉峪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2

嘉峪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43

嘉峪关市烟草专卖局

44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45

嘉峪关市文殊镇人民政府

46

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附件2

 

备案审查文书格式

 

1.备案报告(市政府各部门)

2.备案说明(市政府各部门)

3.关于对《XXXX》的备案审查意见

4.关于限期责令报备《XXXX》的通知

 

 

 

 

 

 

 

 

 

 

 

 

 

 

峪 关 市  X  X  局(委、办)

 

案 报 告

 

                                XX规备〔XXXX〕X号

 

市政府:

现将我局(委、办)X年X月X日公布的《嘉峪关市XXX》及说明、制定依据一式三份报来,请予备案。

 

 

 

                         (发文主办局、委、办印章)

                              X年X月X日

 

 

 

 

 

说明:1.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使用该备案报告。

2.备案报告公文用纸、格式字体、印刷装订等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

3.备案报告文号中汉字部分参照单位机构简称自行决定,六角括号内填写备案年度,六角括号后按报备文件排序填写数字。

关于《嘉峪关市XXX》的备案说明

 

市政府:

    现将我局(委、办)制定的《嘉峪关市XXX》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二、制定过程......

三、制定依据......

四、主要内容......

五、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嘉峪关市XXX局(委、办)

X年X月X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备案审查意见书

嘉府规备审字〔XXXX〕X号

关于对《XXX》的备案审查意见

 

XXXX(文件制发单位名称):

根据《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56号)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58号),XX(备案审查机关名称)对你(局、委、办)X年X月X日印发的《嘉峪关市XXX》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正文)

针对上述问题,请你(局、委、办)自收到备案审查意见书三十日内进行修改或者纠正,并作出书面答复;拒不纠正或不及时纠正的,XX(备案审查机关名称)将依据《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府备案审查专用章)

X年X月X日

 

说明:1.备案审查意见书公文用纸、格式字体、印刷装订等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

2.备案审查意见书文号中首个汉字由备案机根据本地行政区域名称自行决定,六角括号内填写意见下发年度,六角括号后按下发备案审查意见的排序填写数字。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备案审查意见书

嘉府规备限字〔XXXX〕X号

关于限期责令报备《嘉峪关市XXX》的通知

 

XXXX(文件制发单位名称):

XX(备案审查机关名称)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你(局、委、办)X年X月X日印发的《嘉峪关市XXX》未按规定进行备案,请你(局、委、办)自收到本通知7日内履行文件报备义务,并附逾期报备说明。拒不备案或不及时备案的,XX(备案审查机关名称)将依据《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府备案审查专用章)

X年X月X日

 

 

说明:1.备案审查意见书公文用纸、格式字体、印刷装订等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

2.备案审查意见书文号中首个汉字由备案机根据本地行政区域名称自行决定,六角括号内填写意见下发年度,六角括号后按下发备案审查意见的排序填写数字。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