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6:38 浏览次数:
   

嘉政办发〔20218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7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嘉政办发〔2012110号),结合新法新规和重点工作需要,对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安排

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的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学习法律法规12次,原则上每月安排学法1次。

二、学法内容

1.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市司法局)

2.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市司法局)

3.《甘肃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信访局)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市公安局)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市司法局)

6.《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市退役军人局)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市政管局)

8.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容环卫总站)

9.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市教育局)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生态环境局)

11.国务院《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市财政局)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市纪委监委)

三、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认真准备学法内容,准确理解法律要义,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促提升、补短板,助发展、保稳定的重要措施,参照本计划,结合本部门、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通过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附件: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