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2021年省政府主要指标和重点 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6:38 浏览次数:
   

嘉政办发〔202111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2021年省政府主要指标和重点

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21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印发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表”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并结合《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嘉政办发〔20215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全部工作的统揽和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两高目标,推进三城建设,做实六共举措,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奋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表认领工作任务,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对目标任务再分解、再细化、再下达,逐级靠实工作责任,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切实做到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牵头负责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协调抓总责任,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干事业的良好局面。各配合部门要服从大局、积极履职、主动工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目标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月底前将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一月一督查问效、一季一报告进度”的工作要求,于每季度末将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将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完成情况;对督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督促整改,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分解表

2.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表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