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6: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2167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9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通过5年努力,使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嘉峪关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建设。抢抓中核产业园建设和中核研究院搬迁人口大量迁入机遇,支持中核四0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综合楼建设和酒钢医院旧住院部工字楼改造工程,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和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建设进度。支持新建市中医医院精神卫生福利院,规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扩容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争创儿科、心血管、呼吸、神经疾病、肿瘤、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市一院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酒钢医院打造局域救援中心(突出工伤救治)。针对死亡率、外转率高的病种,加强学科建设,加大引才力度,提升诊治能力,减少跨省市就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等分工负责)

(三)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由市一院、市中医医院、酒钢医院、中核四0四医院牵头,基层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其他医疗机构共同参与,建设专科(技术)联盟。明确成员责任,畅通转诊渠道,实现同质化服务。落实市级质控中心督导职责。继续加强我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搭建紧密型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医师与临床医师柔性流动平台,提升临床医师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分工负责)

(四)强化高质量市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以市一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龙头的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基层首诊,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管。市中医医院争创三级乙等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争创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医疗机构市乡一体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市域医防融合机制,推进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分工负责)

(五)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市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依托市一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应对重大疫情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三、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重点专科的引领辐射作用,推动我市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强市一院神经外科、酒钢医院心血管科(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妇科、骨科、康复医学科、骨伤科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未来五年再争取病理科、超声科等5个省级重点专科、增加10个市级重点专科。继续扩大我市急需薄弱学科建设范围和覆盖面,提升市域诊疗能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提高不同级别公立医院之间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发挥市一院病理科、呼吸科,市中医医院超声科、康复医学科、骨伤科、针刀专科,酒钢医院血液科、肿瘤科、肾病科、职业病科,中核四0四医院康复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科等专科优势,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专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医学技术创新研、学、产一体化。支持市中医医院开发中药制剂、酒钢医院院内制剂的研、学、产一体化发展。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老年痴呆等难治性疾病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优化日间诊疗模式,三级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逐步达到30%以上。出台日间手术医保报销政策。推进老年护理服务,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建设院前医疗急救云平台,推进互联网+院前医疗服务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建设市域影像、心电、病理、检验及体检等医学诊断中心,并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及信息共享,检查检验报告跨医院有序开放,满足多终端原始资料调阅、共享、互认等应用需求。积极开展远程医疗进科室、跨场景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动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探索推广应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患者隐私、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的保护,防止数据滥用和隐私泄露。(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四、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

(一)加强医院科学管理。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整合业务资源系统,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效益和投入产出效率。按照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预算管理重大问题和事项。全面预算编制要覆盖医院所有经济活动,要将各类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筹资投资、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总预算与各分项预算平衡,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围绕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促进依法依规办事,保障资金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推进廉政建设。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探索推广医院后勤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分工负责)

四)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全市排名通报,强化结果运用,与选拔任用领导、财政补助、评优评先、医保相关政策调整等直接挂钩。建立完善医联体(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等分工负责)

(五)优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全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医院定期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探索对公立医院进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五、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编制统筹调剂,优先保障公立医院编制需求。探索开展市域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市管乡(村)用。落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办法,公立医院在各自空编范围内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不受10%预留编制要求,先调入后入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医疗卫生单位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增加护士力量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委编办牵头,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和优化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等有关要求,允许医院合理确定薪酬和绩效 工资水平并动态调整,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比重,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允许医院在绩效工资内自主设立项目,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充分考虑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市人社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三)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 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我市卫生健康行业骨干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措施,制定完善任期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市级名中医评选,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推进市级名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四)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坚持落实省上分层分类的人才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服务年限等指标。创新完善中医药人才、基层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市人社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六、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

(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比价关系,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优化诊疗服务价格结构。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引导药品耗材回归合理价格,腾出空间逐步提高诊疗服务收入(不含药 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依据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合理制定相关价格,有效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实施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国家试点经验。将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的日间诊疗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执行省上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办法,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市医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三)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 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形成合理采购价 格。以医保支付为基础,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建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与医保支付标准联动机制,落实国家组织 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留用资金管 理,推动公立医院在合理用药基础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落实药 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市医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七、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

(一)传承医学人文精神。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培育和塑造医德高尚、医风严谨、医术精湛的行业风范。做好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增强建设健康嘉峪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提供信息提醒、自助查询打印等服务。探索开展智慧药房建设。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健康促进医院。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三)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每年定期健康体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在休假期间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依法为医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落实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大医院安防系统资金投入,完善安检设施配备,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为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对医疗暴力零容忍,对涉医犯罪的要快侦快诉快审,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健全决策前论证与听取意见机制。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协调运行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酒钢集团公司、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二)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落实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办法,健全干部培养教育、交流锻炼、 监督约束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 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市委组织部、酒钢集团公司、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应建尽建,确保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 作,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党支部书记培养成党建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建立双培养机制,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委、企业医院举办主体等要加强对所管、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酒钢集团公司、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九、组织保障

(一)靠实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相关部门、各单位等分工负责)

(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六大投入政策,并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区、精神中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专科医院予以倾斜。严格落实政府偿债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公立医院债务逐年化解办法,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卸下包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三)强化考核评价。每年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考虑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及时以适当形式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参与)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和推广,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市委宣传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