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存量资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运管局财务管理,提高企业资金流转与利用效率,经本单位财务清查核算,拟对历年以来涉企缴纳存量资金进行退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款内容
退款内容主要为历年以来个人及企业缴纳的房屋押金、商务保证金及事故赔偿金。
二、退款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受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前为退款申请受理期。退款对象须及时登录市运管局官网https://www.jyg.gov.cn/ygj/,对我局发布的退款信息在网上进行确认,也可前往我局现场确认(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0号道路运输管理局407办公室)。对官网上发布的退款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喻甫忠、殷楠 联系电话:6311035、6312274。
2.退款发放期:2025年3月16日至5月16日为退款发放期。退款对象需携带退款报告、身份证复印件、收据及公司资质等退款材料到我局现场办理退款手续。以上退款手续提交完毕,经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发放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导致退款延迟,我局工作人员将及时通知退款对象。
三、注意事项
1.办理退款所需手续材料:退款报告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1份,企业法人身份证或缴款对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收据原件、企业资质原件。
2.退款对象在申请受理期内务必对收款账户信息、退款金额等要素确认清楚,在退款发放期内因退款对象本人过失导致退款金额打错账户的,本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退款过程中,我局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退款对象支付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如收到可疑信息或电话,要求进行转账、提供密码等操作,请务必保持警惕,谨防诈骗。如有疑问,可随时与我局核实。
嘉峪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