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甘肃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的通知
(嘉医保函〔2023〕24号)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省医保局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甘肃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
2.个人承诺书(样式)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嘉医保函 [2023]24号附件2个人承诺书(样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