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七个不得”助力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28 17: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3月28日,嘉峪关市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在市医保局会议室召开,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

会议对《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学习,对2024年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从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注重统筹协调和深化标本兼治三方面做了强调。

会上,对医保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七个不得”:一是不得接受或要求利害关系人、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旅游、健身等消费活动;二是不得收受或以婚丧嫁娶、讲课咨询等理由变相收受利害关系人、服务对象的礼物礼金或授课费、咨询费等;三是不得借用或以其他借口占用利害关系人、服务对象的交通工具;四是不得轻易对群众诉求说“不”,要满怀热情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五是不得违反禁酒规定,严禁酒后驾车,值班期间、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六是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和高利放贷;七是不得随意向社区、三镇等基层单位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