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 <2021年全市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医保发〔2021〕75号),经本人申请、体检复核、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医学专家组鉴定,现对相淑霞等852名符合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 2022年1月5日,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监督电话0937-6306289。
附件:2021年鉴定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人员公示表(因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具体名单已于2022年6月15日公示期满后删除)
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