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嘉法办发〔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度国家机关普法任务目录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0日
2022年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局守法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全局树立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推动全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 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服务基地)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基层普法阵地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区、专栏。
二、坚持服务大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4.深入推进“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聚焦“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依法行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泛宣传文化旅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疫情防控、毒品预防、防治家庭暴力、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积极参加司法局开展的“法治护航·平安万家”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强化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5.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一月一主题”系列活动,组织人员参加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6.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落地落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线上有奖答题、专题讲座等活动,做好公益广告、短视频转发传播工作,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7.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将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纳入我局普法责任清单,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8.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学习宣传,通过宣传普及,扩大社会影响,大力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三、坚持分层分类,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
9.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务会议学法、法治讲座、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积极参加“一把手”电视普法、“一把手”谈法治访谈活动,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梳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积极落实会前学法、法治培训、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
10.开展文旅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景区、进宾馆等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深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景区LED显示屏等媒介,提升全市广大文化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学法热情,并结合各类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提升全市广大文化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坚持融合创新,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1.加强法治文化传播。深入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市重要举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微信公众号、局网站、抖音平台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
12.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积极参加法治文化创作“十百千”活动,引导文化旅游领域文艺爱好者,创作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和人民群众法治生活的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甘肃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讲好嘉峪关法治故事。
13.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意见》,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服务基地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14.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文化演出纳入文化惠民工程,结合“文化进万家”、农村院线电影放映等活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和惠民演出活动。利用中国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多样化法治文化活动。
五、坚持夯实基础,扎实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15.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依法治理工作,引导文化旅游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鼓励社会组织制定自律性规范,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持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浓厚疫情防控法治氛围,引导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坚持统筹推进,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16.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参加第八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落实好我局已制定的“八五”普法,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7.健全普法责任落实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我市国家机关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制定我局的普法责任清单,实行普法责任提醒告知制度,推动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18.健全普法考评机制。依据我市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年度考核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参加2022年度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强普法成果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