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十五五”文物保护利用和文旅融合发展规划》项目询价公告
为科学推动我市“十五五”期间文物保护利用和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嘉峪关市“十五五”文物保护利用和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本次技术服务采购以书面函询价和商务谈判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十五五”文物保护利用和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2、服务周期:
(1)2025年12月30日前:收集资料、实地调研、撰写初稿。
(2)2026年3月31日前: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3)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成果上报。
3、编制要求:
(1)符合国家和甘肃省、嘉峪关市对文旅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高质量做好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设立最高限价,最高价格贰拾捌万元整(¥:28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采购单位根据符合询价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3、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11月19日中午12:00前以邮件(379072765@qq.com)形式发送、也可直接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项目报价含项目编制、交通费、税费、管理费、专家咨询费、技术评审会务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5、谈判时间及地址
谈判时间:2025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四楼会议室
6、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十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7、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7、供应商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以获取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联 系 人:田依娜 联系电话:0937-6315443
邮寄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599-8号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