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表扬全省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表扬全省艺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先进单位: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优秀个人:李嘉荣、哈斯巴根、娜仁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三、有关要求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来函等形式向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我局按照程序将推荐对象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受理电话:0937-6326681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