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12号)要求,我市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对象
1.先进集体(1个)
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
2.先进个人(1个)
杨艳玲 嘉峪关城市博物馆干部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反映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地 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
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599-8
电 话:0937-6789787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7-6326068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358173288@qq.com
邮 编:735100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