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03 14: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兰新西路28号大院,雄关街道祁连社区文化小区、中鹏嘉年华小区,雄关街道雄关社区嘉德苑小区、胜泰家园小区、馨雅佳苑小区,雄关街道人民社区爱民二小区4号楼、15号楼和28号楼,雄关街道昌盛社区昌盛小区1号楼1单元、13号楼1单元和26号楼1单元,钢城街道明珠社区德轩小区5号楼,钢城街道五一社区五一街区72号楼,钢城街道永乐社区永乐北小区17号楼1单元,钢城街道佳苑社区朝阳小区14号楼2单元、25号楼2单元、26号楼2单元、32号楼1单元和33号楼1单元”降级为低风险区。其他风险区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特此通告。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